臨沂將打造1000家食品「三小」示範店

临沂将打造1000家食品“三小”示范店

近期,臨沂市食安委印發了《關於在城市開展食品“三小”整治提升工程的實施意見》,要求對全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 “三小”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規範提升,推進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助力臨沂市“兩城同創”工作開展。其中最大的亮點是截至2018年底,要打造1000家食品安全“三小”示範店,形成符合臨沂地方特色的示範方陣,通過示範帶動作用,引導全市食品“三小”學有標杆、全面提升,兩年內實現達標率100%。

對達到示範店的標準,文件也進行了明確:一是亮證經營。“三小”要持有相關登記證、備案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並均在生產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二是安全承諾。在生產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監管公示牌,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有相關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有禁菸標識,有量化分級公示牌,有文明就餐提示,有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三是原料公示。採購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如實記錄食品原料及添加劑使用情況,並在生產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劑名錄公示》。四是單據留存。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或者登記證、產品合格證明,對進貨單據、供貨者許可證複印件要做到單單留存,以證明進貨渠道合法。進貨單據留存不少於六個月,並放置於生產經營場所。五是操作規範。從業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具有與加工的食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相適應的場所,生產加工區域與生活區域相分離;加工生、熟和魚、肉、菜食品的用具、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汙染;餐具、食品容器要設有專門的清洗消毒場所或區域,各操作程序符合標準要求,有可以密閉的保潔櫥。六是場所清潔。加工經營場所衛生整潔,與汙染源保持安全、無害距離,上下水設施齊全,油汙、垃圾及時清理,物料整齊擺放,無蒼蠅蚊蟲、無異味,有相應的防塵防蠅防鼠設施。

只有嚴格達到上述“六項標準”要求,同時要具有先進的餐飲管理理念,具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鮮明的示範引領效應,才能被列為行業標杆,成為示範店。

同時,對已授牌的示範店進行動態管理,每季度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的示範店將收回示範店牌匾,並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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