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婚姻制度在哪些部分還不夠合理與完善呢?

中國的婚姻制度在哪些部分還不夠合理與完善呢?

現在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默認各自的婚前財產為自有,婚後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如果離婚,大家是要分割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的,還需要確認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用。

不過現在這種制度存在的問題就是,過分強調財產權益,但是對婚姻內的人行為沒有限制。

1.法律對一方在婚內的付出沒有認可和回報。假如女方如果婚後做全職太太,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房產上沒有女方名字,那麼假如離婚,女方是得不到房產的,而大部分家庭最值錢的往往就是房子了,而且女方沒有經濟收入,也很難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所以法律對這部分女性是幾乎沒有保障的。

中國的婚姻制度在哪些部分還不夠合理與完善呢?

但是在中國社會,女主內男主外,或者女偏主內男偏主外,這是大部分家庭的分工模式,法律並沒有認可女方在婚內的付出,所以正是這樣的法律導致現在結婚的大部分女生婚前要求買房要求房子加名,並且因為女性的危機感,大家都忙著工作,女人不敢結婚不敢生娃,真正專注家庭和子女的女人自然越來越少了。

2.婚姻法對婚內出軌無任何懲罰。情節嚴重的有重婚罪,但是重婚罪的舉證很難,你要證明對方和小三是以夫妻名義在外同居,怎麼證明?假如人家就是三天兩頭聚一下,不生活在一起呢?往往是私生子都生了,你也證明不了對方有犯重婚罪。

中國的婚姻制度在哪些部分還不夠合理與完善呢?

而且法律規定的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有繼承權和被親生父母撫養的權利,所以男人只要在外邊多生幾個娃,留給你和孩子的遺產和生活費就會變少。

那麼這法律對男人就只有好處沒壞處了嗎?假如老婆生了婚外男人的孩子,讓男人喜當爹了,男方發現了去法院起訴,也只能得到以後不繼續付撫養費和幾千塊的精神損失費,但是之前給外人白養孩子好幾年的損失呢?

假如男方沒有起訴,而是默默和女方離婚,那對不起,更慘的來了,如果你沒有去找法院證明這個孩子非親生,也沒有立遺囑不留遺產給這個非親生子女,法律是默認你知情的,而這個孩子就算和你沒有血緣,也可以算作未成年就和你一起生活的繼子女,同樣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所以,當你被綠了,如果你不公開讓大家知道,而且也沒有寫遺囑,這個婚內的非親生的小孩還能在你死後和你的親生子女爭遺產

3.離婚太難,其實很多夫妻已經沒有感情了,關係非常不好,但是離婚只要不是雙方都同意,去法院起訴至少需要一年多到兩年的時間才能離。比如很多遭遇家暴或者男方好賭或者吸毒,女方這種情況下想離婚,男方不同意,

一拖再拖,很難離得了。

離婚應該雙方協商,但是不該另一方想拖就能拖,尤其女方的青春本就非常的短暫,被拖兩年簡直是白白耽誤女方時間。

4.對騙婚者沒有懲罰,比如你在不瞭解對方的情況下,領證閃婚30天,他花你1000W,你發現他只想花你錢,你要離婚,他離婚還要求分你財產不然就拖著你,你怎麼證明他是詐騙犯?

作者 @Rachel愛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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