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赔偿与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赔偿额有差别吗?

因工死亡赔偿与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虽然都属于广义上的人身损害赔偿,但是,两者在性质、赔偿范围、赔偿金额上还是存在差别:

因工死亡赔偿与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赔偿额有差别吗?

工伤事故

1、因工死亡主要指的是职工因工伤事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经抢救治疗无效后的死亡,以及在停工留薪期内治疗中死亡。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在性质上存在争议,《侵权责任法》上的死亡赔偿性质定位在财产赔偿,属于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收入减少的损失赔偿。

2、因工死亡赔偿的范围,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费是以地级统筹计算,按湖南长沙市标准计算,每月5605元×6=3363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与人身损害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因供养范围的差别,情况复杂,本文不作比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36396×20=727920元。

因工死亡赔偿与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赔偿额有差别吗?

交通事故

3、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分城镇标准和农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在劳动法上基本属于退休人员,因此,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死亡赔偿金,不作出比较。

在湖南,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为33948×20=678960元,农业人口标准为12936×20=258720元。

4、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按省级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湖南省为5500×6=33000元。

5、工亡补助金实行不过错责任原则,职工在事故中即使有过错,工亡补助金也应全额赔偿工亡职工亲属。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首先扣除交强险122000元,赔偿总额减去险乘以责任比例,再加交强险,等于赔偿总额,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直接按赔偿总额乘以责任比例。

6、目前,职工因工死亡,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计算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时,可以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为50000元。

因工死亡赔偿与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赔偿额有差别吗?

法院

从以上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如果不加精神损害赔偿金,无论受害人在纠纷中有无过错,即使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总额低于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按农村标准则更低于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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