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對深度貧困地區實施特殊國土資源政策 22條「加強版」政策措施助力脫貧攻堅

繼出臺《全力支持脫貧攻堅的若干措施》並執行兩年多之後,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深化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若干措施》,對廣西全區20個深度貧困縣、30個深度貧困鄉鎮和1490個深度貧困村實施特殊國土資源政策,通過22條“加強版”政策措施助力脫貧攻堅。

2016年4月,針對國土資源部門在保障服務脫貧攻堅中存在的規劃空間受限、用地指標不足、報批週期長、耕地佔補難等問題,廣西國土資源廳從統籌安排規劃用地空間、加大用地計劃指標保障、簡化用地審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破解耕地佔補難題、充分共享改革試點成果、優先安排國土資源重大工程七個方面,提出了20條針對性政策措施。

同時,廣西在靖西、巴馬兩個深度貧困縣和大新縣開展利用國土資源政策支持精準扶貧試點,封閉式探索政策運用和落實措施,為全區運用國土資源政策支持精準扶貧積累經驗。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如今各項國土資源政策已在基層落地,為廣西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了堅實基礎。

為進一步顯化國土資源政策優勢,廣西國土資源廳此次出臺的政策可謂是2.0加強版。“我們從完善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深化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創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開發保護措施、實施用地審批特殊政策、支持申報地質礦山公園、加強基礎信息服務、加大項目資金人才傾斜八個方面,提出了22條政策措施。”該廳調控處處長楊森濤表示。

據介紹,廣西每年將單列下達深度貧困縣一定規模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單列指標不足的,基礎設施、易地扶貧搬遷、民生髮展等項目用地由自治區足額保障。深度貧困縣在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的前提下,擬申報的用地位於允許建設區範圍內增減掛鉤圖層的,無需調整規劃,可直接進行用地報批。深度貧困縣開展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由自治區足額保障。增減掛鉤項目立項後,可先行預支使用或交易一定比例的節餘指標,產生的交易金額撥付深度貧困地區,各地可提取不超過5%的純收益給所在行政村,用於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廣西提出,深度貧困地區可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戶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鼓勵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3年內按規劃新批准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可不受投資強度約束。直接從事或服務於農業的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旅遊項目中的自然景觀及為觀景提供便利的觀光臺、棧道等非永久性附屬設施,用地可按現用途管理;光伏方陣使用未利用地或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可不改變原性質。

該廳明確,國土資源系統的項目、資金、人才等要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深度貧困地區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落實到位後,可邊建邊報批;涉及佔用耕地的可邊佔邊補,確實難以落實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的,可按補改結合方式落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