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C羅、梅西、內馬爾先後「逃稅」?中超大佬們呢?

為什麼C羅、梅西、內馬爾先後“逃稅”?中超大佬們呢?

C羅短短兩天的中國行匆匆結束,而他在西班牙的麻煩似乎也到了了結的時候。西班牙稅務執法部門及最高法庭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最終認定C羅逃稅罪名成立,被判獲刑2年,按西班牙法律,C羅在全額補交偷漏的稅款及罰款後,刑期可以緩期執行,這樣,C羅也和梅西一樣不用服刑。

近幾年,西甲聯賽中不斷爆出大牌球星的“逃稅”醜聞,在2017年就有梅西、內馬爾以及C羅三名超級巨星遭到調查。而再早之前,哈維-阿隆索、本澤馬、甚至穆里尼奧都陷入過稅務糾紛。

西班牙是典型的混合型法律,既有羅馬大陸法的大框架,又有為了方便稅收、執法英美海洋法特點,各項稅務法律規定錯綜複雜,西班牙的各項稅收一共有99種,管理部門也並不統一,連提供的納稅填報表格都各有不同,有時候連西班牙的普通老百姓也搞不清楚自己應該交什麼稅、交多少稅。

為什麼C羅、梅西、內馬爾先後“逃稅”?中超大佬們呢?

特別是近年來,隨著西班牙經濟的不斷下滑,針對明星球員的稅務監查越來越嚴,不僅僅是足球巨星們,很多西班牙名人都陷入過逃稅危機。

很多大牌明星球員除了在俱樂部領取高額的工資外,一般都會有自己的經營團隊負責自己的“肖像權”取得另外不菲的收入,這次C羅與梅西都是因為“隱瞞肖像權收入”而陷入麻煩。

因為工資是透明的,在避稅上沒有什麼操作究竟,很多球員都會通過設置在低稅率國家的離岸公司來向俱樂部出售肖像權,這樣自己的肖像權收入就會以低稅率國家的稅收政策納稅,使得所應繳的稅額遠低於本國。前皇馬球員佩佩與科恩特朗都曾以1歐元的超低價將肖像權轉手,以求避稅因此。

但是較真的西班牙稅務部門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認定球員是這一系列避稅操作的知情人,存在主動避稅、隱瞞收入的“主觀故意”。而且西班牙的稅務部門一旦“盯”上了哪個高收入的明星人物,無論名氣有多麼大,社會地位有多麼高,往往能堅持數年的調查取證,大有不把你送上法庭就誓不罷休的架勢。

不管梅西、C羅們冤不冤,西班牙的稅務執法部門在法律的框架內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為什麼C羅、梅西、內馬爾先後“逃稅”?中超大佬們呢?

聯想到中超,與足球水平和社會公眾平均收入極不匹配的高薪球員比皆是,相對於西班牙鬧出稅務糾紛的那些大牌球星,他們可能也沒有什麼“肖像權”可以出售,僅僅在工資、獎金、簽字費等方面就存在不少的灰色地帶。在中超限制天價外援的大環境下,足球圈裡是不是也該有幾個“鏟屎官”出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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