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家庭的小农经济特点,及其房产的重要性

在中国,房子有种神奇的魔力。人们对房子的追求,可以上升到宗教的层次来理解,所以有人称之为房子教。

房子本身是商品,但人们在购买这种商品时,不做性能价格比,不计较划算不划算,不考虑按揭贷款对人生的规划和生活的幸福是一种长久的压力。只要房子能入手,一切心满意足。

当然。这种非理智消费有它经济上的原因,就是房子一直在涨,货币一直在跌(通胀)。但这只是原因之一,究其本质房子是和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是千年的历史习惯在城市的再现,是小农经济在城市的翻版,是脆弱的民生所抓住的一根免沉于水底的稻草。

每个封建王朝新建立时,都要安抚民生,其主要的做法就是均田地。

拿明朝来说,建政初期,对自耕农有很强的保护。每个农民能够分到15亩田地,一个农户家庭可以得到政府赠与的耕牛和农具,成为标准的小农经济。

朱元璋在建政初期,是抑制商业和打击出海贸易的。估计这样做的原因是商业和出海贸易导致社会财富不可控。(那时的货币是银两,政府又没有货币发行权)社会财富将逐渐积累到商人手中,影响政府执政能力。

走农业立国的路子,就要大量发展基层农户,使他能具有一家一户的独立的生产能力,保护他们的财产免受侵蚀和兼并,打击土豪劣绅。

小农经济是原始的生产方式,以家庭协作,大量的人力工时投入到土地,还要有风调雨顺的气候条件才能保证丰产。

它有着显著的自给自足,风险自担的特点。全家人吃全家粮,风险要靠家庭财产去承担。

自耕农存在的基础条件是独立的住宅和田地。否则就是流民,是失地农民。

自耕农的抗风险的能力是很弱的,土地产出有限,除去税负和口粮剩不了多少。

城市家庭也有相同的特点,家庭消费不可能超过家庭收入,风险只能用家庭财产对抗和抵消。

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完全由家庭自己承担,没有社会或者是政府兜底。

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和高利贷是结伴而生的。当小农需要额外的开销,必须借高利贷,借贷是以田产作为抵押的,无法还贷则失去田产,成为佃农,成为长工,或者成为流民乞丐。

房屋和田地等不动产是小农经济的基础条件,这也是农民如此眷恋土地的原因。

城市的高利贷盛行,强化了城市家庭的小农经济特征。尤其在经济危机时期,人们的收入都在下降,甚至无法连续,有额外之需,只能借贷,导致卖房还款,甚至以死抵债。

既然对房产的占有是小农经济的基础条件,那么就很好解释拼命买房的原因了。

除此之外,自耕农本身是不停分化的。有的自耕农勤劳,善于经营,有一些劳动剩余,然后通过放高利贷侵占其余自耕农的田产,这样慢慢就成为地主。

而不善经营的自耕农,终归保不住自己的田地,成为佃农,成为长工。

封建社会本身有法律缺陷,开国明君对农户的保护,并没有法律的依据,只是他自己的仁政,往往不可持续。在土地兼并激烈的时期,自耕农大量破产,流离失所,加剧社会动荡

失去土地就成为流民。多积累土地就可以成为地主,完成阶层提升。也就是说农民对土地有着强烈的占有欲望。

城市家庭对房子的占有欲望和自耕农对土地的占有欲望完全一致。房子多少决定阶层分化,有一套两套住房只能说你是能够安居乐业的居民,而有五套以上中心城市商品房就会成为中产,有房是不嫌多的。

不疯抢房子才是不可解释的现象。

社会被一些高科技的时尚装扮的有如天堂般的炫目,但究其本质仍有相当的封建性。

中国几千年都是民生不兜底,以不动产作为家庭基础条件,不动产的侵占和积累决定社会阶层,社会失序导致大量流民。现在夹在城乡之间,农村回不去,城市进不来的人实际已经具有流民的某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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