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合肥九部門聯合整治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爲

「关注」合肥九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為規範合肥市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全市啟動嚴厲打擊房地產亂象的專項行動。7月20日上午,在市房產大廈召開合肥市整治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大會。

「关注」合肥九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关注」合肥九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會上,市房產局相關負責人宣讀了《關於開展打擊侵害群眾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進一步規範全市商品房銷售行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市房產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金融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九部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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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專項整治活動自7月起至12月底,重點查處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發佈虛假房地產廣告、違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等。一經發現開發企業或者中介機構存在這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及時嚴處,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此次專項行動公佈了6個投訴電話,接受群眾對房產亂象的投訴和舉報,同時接受群眾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監督。這6個電話是:市房產局(62638155),市工商局(12315),市物價局(12358),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2329),市金融辦(63532059),市委宣傳部(63537511)

附:《合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規範經營倡議書》和《合肥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範經營倡議書》

合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規範經營

倡議書

為規範我市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房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們特向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出如下倡議:

一、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遵循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依法開發、經營、管理項目。

二、依法依規開展商品房項目銷售,不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對外銷售房屋及收取費用。

三、項目銷售(或租賃)時確保房源公開,按規定公示信息,切實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並明碼標價,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不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不捂盤借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四、不發佈虛假廣告,不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用人員製造搶房等方式,惡意炒房、哄抬房價,不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五、不一房多賣、捆綁銷售;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六、不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不變相實行價外加價,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按揭貸款,不對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作出任何承諾,切實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監管、事後避免糾紛。

七、保證商品房質量符合工程質量標準和依法進行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認真落實《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制度。

八、發生商品房銷售問題、質量問題、前期物業服務問題等,應主動解釋說明承擔責任,並及時為消費者處理解決以上涉及的問題糾紛。

請全市各房地產企業謹記行業的責任和使命,為促進行業及社會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合肥市房地產協會

2018年7月20日

合肥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範經營

倡議書

規範經營是行業發展的生命線,事關全行業從業者整體形象和切身利益。為了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中介行業的經營行為,為客戶提供優質規範的服務,提升行業形象,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我們特向全市房地產中介企業發出如下倡議:

一、嚴格遵守《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法律規章制度。在獨立、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開展各類房地產經紀活動,遵守行業準則,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業整體利益和客戶合法利益。

二、自覺規範經營,杜絕不良行為。保證公司及其經紀人員不發生以下違法違規的房地產經紀行為:(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的;(三)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四)洩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五)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六)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的;(七)侵佔、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擅自劃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八)經紀機構的經紀人員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的;(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的;(十)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行為。

三、規範收費行為。經營場所內公示收費標準和具體服務內容,明碼標價,簽訂經紀服務合同前履行法定應盡告知義務。不惡意競爭、不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不捆綁收費。

四、加強內部業務管理和從業人員管理。嚴格要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遵守房地產經紀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遵守行為規範;對行業內不良行為企業和從業人員予以抵制和譴責,拒絕錄用被列入行業“黑名單”的經紀人員。

五、堅守規範經營底線,拒絕客戶的無理要求。堅決拒絕客戶騙取稅收優惠、騙貸和騙提住房公積金等不合法的要求,堅守規範經營底線,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規範行業發展,離不開每一位從業者對行業秩序的尊重與堅守,離不開每一位從業者的自律與自愛。在此,我們呼籲全市行業企業聯合起來,從自我做起,從規範抓起,攜手維護行業生態秩序,共同構築規範、有序的行業環境,共同為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而努力。

合肥市房地產中介協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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