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送」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

「政策推送」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

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217号)要求,请你们按附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系统”完成注册,填写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是2018年7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项目由省有关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省有关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广州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地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深圳市直接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每个项目单位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通过1个渠道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项目推荐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用EMS寄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