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尋烏縣查處了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並予以通報。

晨光鎮江下村文書鍾茲華優親厚友等問題。經查,2016年12月4日,江下村“兩委”組織召開低保民主評議會,通過投票表決,村文書鍾茲華的母親黃亞妹被列入低保清退對象之一。次日,村“兩委”幹部開會研究,將民主評議列入低保清退對象的黃亞妹等3戶予以保留,為規避群眾監督,將黃亞妹的低保戶主名改為其子鍾雙南(鍾茲華的胞弟,在深圳市開辦私營企業),並且享受名額由原來1人變為2人。2017年5月19日,經群眾評議,鍾雙南屬“七不保四從嚴”範圍,再次列入清理對象。而後鍾茲華又擅自將鍾雙南的申請人改為黃亞妹。此外,江下村在開展貧困戶精準識別“回頭看”期間,未按照“七清四嚴”的要求,清理黃亞妹的貧困戶身份。2018年5月25日,縣紀委給予鍾茲華開除黨籍處分。

菖蒲鄉黃砂村黨支部書記羅定輝、村第一書記鄺先行脫貧攻堅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經查,2017年度,菖蒲鄉黃砂村“兩委”未經鄉黨委、政府批准,擅自提高入戶路建設標準。新八大體系出臺後,在全村入戶道路硬化項目還有2/3未實施的情況下,仍不執行縣、鄉要求對扶貧項目資金進行調整的決定,繼續將資金用於入戶路項目建設,還遷就個別農戶不合理要求,繞道硬化入戶道路,增加工程量。此外,黃砂村“兩委”擅自對23戶的生產用房進行粉刷,多花扶貧資金18.02萬元。在未逐戶建立臺賬、底數不清的情況下,向鄉政府上報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的資金缺口211萬元。2018年5月15日,菖蒲鄉黨委分別給予羅定輝、鄺先行黨內警告處分。

南橋鎮團紅村黨支部書記鄺樹星脫貧攻堅工作失職失責問題。經查,2013至2015年期間,南橋鎮團紅村相繼成立9個祠堂維修理事會。為解決維修祠堂資金不足問題,各理事會向村黨支部書記鄺樹星提出套取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維修加固資金用於維修祠堂的建議。鄺樹星召集村“兩委”幹部口頭商議後同意了理事會的要求,隨後由各包組村幹部提供了14 戶不符合修繕加固條件的農戶名單,鄺樹星與村主任鄺勤學分別簽字同意上報審批,14戶農戶共獲得修繕加固補助款4.4萬元,全部用於祠堂維修。2018年5月23日,南橋鎮黨委給予鄺樹星黨內警告處分。

丹溪鄉彭溪村黨支部書記賴家柱脫貧攻堅工作失職失責、騙取財政產業扶持貼息貸款、侵佔他人社會撫養費等問題。經查,2016年,丹溪鄉彭溪村黨支部書記賴家柱在產業扶持項目申報、審核、驗收等環節未嚴格把關,導致該村3戶貧困戶騙取產業獎補資金共計2700元。2016年9月,賴家柱本人在實際未養牛的情況下,以返鄉農民工名義,弄虛作假騙取產業扶持貼息貸款5萬元,違規享受財政貼息3223.51元。此外,2012年10月,彭溪村村民賴某因計劃外生育的孫女未繳納社會撫養費而無法辦理戶口,將3600元社會扶養費交給賴家柱,讓其為孫女辦理戶口。事後,賴家柱到鄉計生服務中心開具了計劃生育證明,卻未繳交3600元社會撫養費,致使賴某孫女的戶口未錄入,直到2017年5月賴某親屬上訪後才將3600元返還賴某。2018年5月24日,丹溪鄉黨委給予賴家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尋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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