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老赖”无处藏身,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提出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的重点是网络执行査控协作工作的内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❶-
协助限制其出境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以下信息:
◆被决定限制出境的当亊人信息;
◆执行法院信息;
◆ 案件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控制期限及边控要求。
然后,公安机关各边检总站、边防总队负责对本省法院系统边控对象进行布控,各地边检机关与当地法院建立相关的査控联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❷-
协助查找车辆
同样地,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加盖电子签章的査封车辆裁写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执行法院信息、案件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然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上述车辆信息纳人车辆管埋信息系统,限制其转让过户或新增抵押登记,在办理车辆年检、转移登记、执勤执法的过程中发现上述车辆的,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❸-
协助查找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安部提供被决定司法拘留的当亊人(自然人)信息,并推送对应的加盖电子签章的拘留决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执行法院信息、案件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该意见的落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已经完成网络对接工作;
◆3月底前,最高人民法院将完成对被执行人所有证件网络查询及车辆查控功能的上线运行;
◆ 4月底前,被执行人高消费住宿信息的网络查询反馈功能也将上线运行。
老赖欠钱不还会受到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费指令
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指令,债务人就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限制出境
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3、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4、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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