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用失信「黑名單」治不孝,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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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習水縣法院執結一起拒不支付贍養費案,為年過八旬的老人執行到贍養費1728元,保障了老人合法權益。(7月9日《遵義日報》)

拒不支付贍養費,是典型的不孝行為。現實中,不孝敬父母,乃至虐待毆打父母事件,在不同地方時有發生,不僅敗壞社會風氣,更是喪德違法行為。其中原因很多,但在我看來,不孝敬父母的代價太小是關鍵。

如何懲戒不孝子?江蘇宿遷市採取的辦法值得借鑑。該市將不孝之子列入失信“黑名單”,在法院的官方微博與微信上進行曝光。一旦被列入這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意味著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統一向全社會公佈。當事人不僅在全國範圍內會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等高消費行為,而且去銀行辦理貸款等業務也會受阻。

將不孝之子列入失信“黑名單”,此舉就是讓不孝子付出代價,而非僅僅道德譴責了事。當事者真切感受到不孝父母的嚴重後果,便能倒逼不孝父母的愧疚感和羞恥心歸位。用失信“黑名單”治不孝,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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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 | 羅 俊

複審 | 何瀟迪

編審 | 凌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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