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一家餐飲店」被罰款3400萬?食藥監:按照違法所得的20倍進行處罰

7月18日,在《重慶晚報》06版公告中刊登的一則行政文書送達公告引發了部分市民的熱議,因為這份通告中位於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被罰款3400多萬(34255536元)。

“最小一家”這個一眼能望穿的小餐飲店,為何會被處罰如此高的金額?原來這就是國家重視食品安全之後,對違法生產經營食品餐飲店的合法處理手段。

“最小一家餐饮店”被罚款3400万?食药监:按照违法所得的20倍进行处罚

在《重慶晚報》刊登的行政文書送達公告

涉事餐飲店已經關門

“最小一家餐饮店”被罚款3400万?食药监:按照违法所得的20倍进行处罚

江北區最小一家餐飲店原來的位置

7月19日上午,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來到了行政文書送達公告中提到的“最小一家餐飲店”,這家店在網上地圖註冊的名字是“最小一家烤肉飯(重慶總店)”,地址是位於洋河三路(洋河二村3號附17號)。

可是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來到所在地址後,發現“最小一家餐飲店”已經轉讓,現在位於該商鋪的是另外一家快餐店。

從店面來看這家店的規模很小,只有一間屋的大小,站在店門口,就可以一眼看到廚房和牆壁。隔壁做廣式燒鵝、海鮮粥的快餐店老闆透露:“這家店轉讓很久了,聽說是違規經營被查處了。”

“最小一家餐饮店”被罚款3400万?食药监:按照违法所得的20倍进行处罚

江北區最小一家餐飲店已經改換門庭

食藥監局依法處理

觀音橋食藥監管理所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王浩介紹了為何會查處“最小一家餐飲店”:“去年5月,市食藥監局在調查最小一家烤肉飯(北碚店)外賣引起6人金黃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的事件時,發現最小一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有35個加盟店,所以我們對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進行了突檢,果然發現了問題。”

據王浩回憶,當時他們在去年7月突檢的過程中,發現江北區的最小一家餐飲店有兩大問題:一是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證信息是偽造的,二是現場員工的健康證不齊。

這兩大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為何會處罰3400多萬?王浩透露這是從重處罰:“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如果是沒有食品經營許可,還有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行為,我們就會從重處罰,按照他違法所得的20倍進行處罰,剛好他的違法所得加上其他收入有170多萬,所以最後的罰金就有3400萬了。”

登公告實屬無奈

為何這次的處罰,最後要選擇登報公告?王浩表示他們也是無奈之舉:“從去年年底開始,我們就聯繫不上這家店的老闆王磊了。今年1月我們要送交《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時,發現無法送達,打電話他不接,門店他已經轉讓了,郵遞反饋全是延時投遞,我們甚至去了他身份證登記的所在地瀘州古藺,結果還是沒有找到本人,所以按照規定我們只能在報紙上刊登行政文書送達公告,如果王磊不按期進行陳述申辯,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我們的《聽證告知書》也會被認為是成功送達。”

如果到達公告的期限王磊仍沒有出現,會有什麼後果?王浩表示:“我們這次公告之後,兩個月之內如果王磊沒有和我們聯繫,主動申辯,繳納非法所得和罰金,那麼我們就會走下一個程序,將案件交給法院了,由法院判如何執行了。”

王浩同時還提到一個細節,其實他也不明白最小一家連鎖店為何會選擇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因為這種證件只要申請材料齊全,是很容易申請到的一種證件,現在違法鋌而走險,結果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趙映驥 實習生 陳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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