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30余万打赏女主播后无力偿还 持刀划伤自己慌称被抢劫

本报讯(记者吴铭)陈某因迷恋网红女主播,竟用合伙人钱款频频“打赏”礼物,债台高筑时又自导自演“抢劫”闹剧,2018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侦破这起谎报警情案件,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6月28日零时30分许,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接到辖区泾干街办村民陈某报案,称其当日零时许驾驶车辆回家途中,在行驶至泾河新城茶马大道中段,被两辆小轿车逼停,车内三十余万元现金被两名陌生男子抢走,本人也被抢劫者用刀刺伤。

接警后,泾河新城分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地,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对嫌疑人可能逃逸方向进行了搜索追缉,但未能发现有关线索。考虑到报警案情重大,经过对受害人陈某、证人王某、康某某等人进行询问,并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将该案件立为“2018.06.28持刀抢劫案”,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但在侦查过程中,民警从现场勘察结果及报案人伤情检验报告等多个方面发现疑点:从案发现场看,陈某被逼停车辆停止的位置完全有路径有可能予以逃脱,但受害人并未逃脱;对受害人提供的其中一辆作案车辆(“陕A”尾号为“49”白色起亚小型轿车)进行排查,共排查相关车辆信息近2000余条,并未发现受害人提供的嫌疑车辆信息;通过对陈某银行流水及个人消费情况调查,发现其消费和收入明显不平衡;对陈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受害人陈某两处刀伤有自行形成嫌疑;案发后,陈某在情绪上、行动上表现出的种种迹象非常反常。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陈某有谎报警情的违法嫌疑,公安机关遂于7月9日对违法嫌疑人陈某进行传唤。经依法讯问和法律宣传,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最终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事实:陈某、男,25岁,小学文化,以做二手车交易、经营饮料批发生意等为业,近期开始迷恋网红女主播,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从今年6月份开始,截至7曰9日被公安机关传唤时,已斥资购买网络虚拟货币给某直播平台的一名女主播“打赏”送礼物,折算人民币花费近30万元钱,加之个人其他挥霍消费累计40余万元,导致债台高筑。

特别是近期陈某游说其朋友王某和康某某合伙投资做饮料和瓶装矿泉水生意,分别从上述两人处各筹得投资款项10万元,也被用于“打赏”女主播。因感到无法向合伙人王某、康某某交代,经过精心谋划,6月28日凌晨,陈某利用刀具将自己胳膊和腹部划伤,弄虚作假,伪造被人持刀抢劫现场,谎报警情,自导自演了被持刀抢劫的“闹剧”。

公安机关提醒:谎报警情不仅会造成警力的无端浪费,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帮助,并且可能导致社会恐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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