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丈夫若战死沙场,剩妻子一个人在家该怎么办?

浪客文史


古代丈夫若战死沙,她的妻子有四种选择:

自殉

古代男子当兵一般是贫民百姓出身,除非立了战功晋升为将,全家改变命运,但这种情况是少数。

古代战事频繁,仅仅隋朝至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一直处于战争动荡之中,战乱持续400余年,给广大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无数男子战死沙场。多少妻子失去丈夫,多少儿长失去父亲,多少老人失去儿子,带来的是千千万万个破碎的家庭。

战乱时期丈夫战死沙场,许多妻子无依无靠,失去了依靠,失去了希望,加之生活贫苦,生不如死,自杀往往是她们摆脱绝望的最好选择。如果女人也处在战事之中这样的结局当然是浩然气节的表现。

南宋末期,在元军的围困下退守福建崖山一带的南宋小朝廷在丞相陆秀夫的率领下,十几万军民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陷绝境。最后宰相陆秀夫抱着7岁的小皇帝赵昺首先投海自沉,一班文臣武将也纷蹈海自尽,跟随的十几万男女老少前仆后继,一道赴海殉国。崖山海面十几万尸体浮现,山河失色,天地为之哀吟!

史载,清初,清政府颁布《剃发令》,“留发不留头”。惟有江苏江阴一个小县城20余万人拒不执行。清军率军攻打县诚,全城军民奋起抗争,历时81天,外无救兵,内无粮食,城破男人全部战死,女人跟着殉节,谱写了气壮山河的篇章!

改嫁

应该说,现在女人不管是丈夫从军死亡还是其它原因故去都可以改嫁,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古时候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规定。

汉朝时有“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的说法

寡妇改嫁,古时称为“再醮”,意思是再举行一次酒宴,並无禁止之意。

历史上妇女改嫁的事例很多:孔子在儿子孔鲤死后,主动将守寡的儿媳改嫁到卫囯;三国时代曹操将才女蔡文姫从匈奴赎回,改嫁于董祀;西汉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由爱慕而改嫁传为佳话;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与大将军卫青的结合,是第二次改嫁;唐太宗21女,改嫁有6人、唐高宗19女,改嫁有4人;北宋女词人李清照,在丈夫赵明城死后,曾改嫁汝舟。古时不论宫廷和民间,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改嫁。

守节

关于妇女守节发端于宋,盛行于明清。程朱理学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的贞节观,为妇女婚姻自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譬如江南徽州一带贞洁牌坊群,就是明清二朝无数妇女守节死亡的证据。

古时徽州商人名扬天下。“前世不休,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这句俚语是对微商的真实写照。古代徽州人有经商的习俗与精明的头脑。这些人从小跑江湖,长年累月地在外做生意,将家眷留在故乡,一旦亡故,其年轻妻子无法改嫁,只有在家陪伴翁婆、抚养孩子,渡过漫长的寂寞难熬岁月。有的幸运享受到一块贞洁牌坊的荣耀,这当然是家庭经济条件好,事迹感人,层层推荐到朝廷,由皇帝颁诏才行。更多的寡妇只能青灯相伴人老珠黄,潦草一生。至于战死沙场男子的妻子也和普通女人一样,有的晚景更加凄凉。

复仇

古代丈夫战死沙场其妻闻知马上复仇的情况基本上凤毛麟角,实属少见,这当然正常。因为女人是弱者,攻城拔寨是男人的担当。

诗云“可怜无定河边骨 犹是深闺梦里人。”这是历代千千万万妇女发出的哀歌!

然而,古代也有枭雄女人 ,在丈夫捐躯,拍案而起,披挂上阵,替夫报仇雪恨。

史载,在成吉思汗当政时期,蒙古大军西征时,为报复花剌子模国对蒙古大军的屠杀,成吉思汗率20万大军进行报复,任命自己的儿子拖雷担任攻打该国一座城市的重任,女婿为先锋。由于城墙坚固,易守难攻,女婿被箭射中当场死亡。其妻子闻知,悲伤难忍,在带有身孕的情况下披甲上阵为丈夫报仇。最后城破,她们号令屠杀全城,174万人死于其屠刀之下。

偷情

宋明清时期寡居的女人是不准改嫁的。她们要忍受漫漫长夜的寂寞难耐及心灵的煎熬。有的女人为追求心身的自由,生理的慰藉,有的出格偷情,发现后轻者逐出家门,重者被吊猪笼沉入湖中。这些悲惨的结局、不合理的伦理道德窒息了多少女性的生命。程朱理学真是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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