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古樹名木35萬株 保護辦法7月1日施行

記者 嶽遠攀

6月28日上午,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全省古樹名木總計34.9萬餘株,國槐最多。據悉,《山東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將於7月1日起施行。

我省古樹名木資源十分豐富,全省17市均有分佈。調查統計表明,全省古樹名木總計34.9萬餘株,其中單株古樹8517株,古樹群1165處34萬餘株,名木800株,分屬於46科99屬184種。單株古樹中,按樹齡劃分:一級古樹(500年以上)1920株,佔22.5%;二級古樹(300-499年)2486株,佔29.2%;三級古樹(100-299年)4111株,佔48.3%。從樹種看,數量最多的是國槐2908株,佔34.1%;其次是側柏1511株,柿樹、銀杏和棗樹分別為1104株、558株和547株,這5個樹種佔單株古樹總數的77.8%。

古樹群多分佈於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的名山古剎、風景名勝區和古鎮古城等,相對而言保護較好,以濟寧和泰山的古樹群歷史悠久,文化內涵最豐富。而許多零星分佈的單株古樹名木,受保護較差。此次辦法明確,古樹名木實行屬地管理、分級保護,按照古樹級別分別劃定了3米、2米、1米的“保護圈”,對破壞古樹名木的各類行為,如在保護範圍內新建擴建建築物或者構築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動用明火、堆放和傾倒有毒有害物品,在古樹名木上刻劃、釘釘、剝皮挖根、攀樹折枝、懸掛重物等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砍伐或者擅自遷移古樹名木的,每株最高罰款可達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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