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在公安局上班吗?帮个忙都不行?

如果你有朋友在公安局上班

是不是想过问他们这样的话?

1

兄弟,我一个朋友被关进看守所了,你关照一下我们晚上一帮人去看看?

—额,这个不行。

你不是在看守所上班吗?这都不行,是不是自己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因此,非规定时间内、非近亲属人员不得会见,任何看守民警不得违反规定安排会见。

案例:

韩某,原张家口市万全区看守所一级警员、二级警督,利用提审和提讯工作的便利,给恶势力团伙成员打电话并与其见面,传递消息,透露公安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并接受请托,为人犯提供香烟。目前,韩某已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

哥们!帮忙查下个人信息呗,我相亲!

—额,这个不行的。

你不是在公安局上班吗?这都不行,是不是自己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查询他人家庭情况等行为,都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案例:

2018年4月8日,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宣判,民警詹某帮朋友查询信息,结果朋友根据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詹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

嗨!有人在网上发帖子对我不利,帮我查一下是谁发的、把帖子删了!

—额,这个不行。

你不是在网监大队上班吗?这都不行,是不是自己人?

网监大队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管理,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具有不良信息、攻击语言或具有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内容,网监部门可直接删除,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并追究发帖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在网络上遭遇了匿名人身攻击,可以通过与网站协商、报警、起诉等多种途径来维权,网监大队工作人员不可违规对发帖人进行调查追踪、随意删帖。

有时候

真的不是他们不愿帮忙

而是会违反相关规定

甚至会违法犯罪

并因此失去工作或者身陷囹圄

有时候

真的是他们也无能为力

大家都不容易

如果是朋友

请多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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