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揚州有23人被終生禁駕,多數爲老司機,請以此爲戒!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並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為不斷提高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增強法制觀念,營造平安交通環境,

達到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今天(7月17日),

揚州公安交警向社會公佈

2018年上半年被“終生禁駕”的人員名單,

共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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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揚州有23人被終生禁駕,多數為老司機,請以此為戒!

上半年,揚州有23人被終生禁駕,多數為老司機,請以此為戒!

涉案人員年齡分佈

40-60歲12人,佔52.17%;

20-40歲11人,佔47.83%;

年齡最大的60歲,

年齡最小的24歲。

涉案人員駕齡分佈

駕齡在20-30年的2人,佔8.7%;

10-20年的9人,佔39.13%;

5-10年的11人,佔47.83%;

1-5年的1人,佔4.34%;

駕齡最長的29年,

駕齡最短的2年。

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後,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何種情況會被“終生禁駕”?駕駛人被處以“終生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上半年,揚州有23人被終生禁駕,多數為老司機,請以此為戒!

第一種類型

對其處以“終生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上半年,揚州有23人被終生禁駕,多數為老司機,請以此為戒!

第二種類型

對駕駛人處以“終生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5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的後果

一旦被“終生禁駕”,意味著今後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員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並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禁駕人員報名,系統會自動鎖定。

若被“終生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

請廣大司機們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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