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巴佩名字一天被申請註冊商標58次,法院:不行!

姆巴佩名字一天被申請註冊商標58次,法院:不行!

名人名字被註冊成商標已屢見不鮮。先前,掌櫃就介紹過,臺灣藝人林志玲因不滿其名字被註冊成商標使用在化妝品等商品中維權的案件(搶注“林志玲”為商標?花數百萬元買個教訓...。)

在我國,將藝人名字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具有明顯的攀附他人商譽、聲譽,以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的目的,是不被允許的。

而最近,由於世界盃的開幕,法國隊19歲小將姆巴佩憑藉兩射一傳,送走梅西,自己也一戰成名。當晚,所有球迷都記住了這個新星的名字。

在比賽次日,商標局收到27份申請註冊“姆巴佩”或“姆巴佩MBAPPE”商標的申請書,第三天,申請數字漲到了58,一直持續到第六天的時候,就有137個“姆巴佩”的商標申請。

根據商標局網站查詢,從2017年到本屆世界盃開始之前,商標總局僅受理了17份這樣的申請,換句話說,這137個申請,都是源於世界盃所帶來的熱度,這些都不是球星本人申請的,都是有人惡意搶注的結果。

由於在2017年已提交申請,晉江市統一龍鞋業有限公司已獲准將“姆巴佩”商標使用在服裝等商品上;丹陽市瑞金眼鏡貿易有限公司也被核准使用在眼鏡等商品上。

除上述兩家公司外,近期提交的大多數商標申請都在等待受理,暫時無法查詢詳細信。但從申請人的名稱可以看出,涉及的行業可謂五花八門。

姆巴佩名字一天被申請註冊商標58次,法院:不行!

申請使用有關“姆巴佩”為商標的企業(部分)

肥料公司、馬場、健身俱樂部、買鞋網站、塑料製品公司、網吧、商貿公司、諮詢公司、圍巾廠、廣告公司、科技公司、食品公司、信息技術公司、衛廚公司、裝飾材料公司、生物技術公司、鞋業公司

世界盃期間申請分佈

7月1日:27個

7月2日:58個

7月3日:16個

7月4日:9個

7月5日:21個

7月6日:6個

生活中,名人名字被註冊上商標的例子屢見不鮮。面對這樣的“冒犯”,名人們也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目前,曾遭遇被搶注的知名人物遍及古今中外、文體政壇各個領域。從“克林頓”“郭晶晶”“楚瑜”“仇和”“姚明”“李小龍”,到近幾年的“莫言”“格瓦拉”“MICHAEL JACKSON”“方大同”“奶茶妹”等。

而搶注的類別也五花八門,“莫言”商標被申請註冊在菸斗等商品上,“黃飛鴻”商標被申請註冊在啤酒等飲品上,方大同的名字竟然被申請註冊在胡辣湯上。

商標權與知名人物姓名權的衝突已演變為商標審查領域的一個熱點問題,也帶給商標執法及司法審查工作以挑戰。

按我國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而對於傍名人現在,我國也是絕對制止的,掌櫃希望大家還是不要妄想走捷徑,否則日後吃了官司,可就得不償失了。

我是:一品標局,歡迎關注!提供免費知識產權登記查詢、商標註冊服務!

點個贊,金錢滿貫!關個注,大事不誤,最新資訊全抓住!分個享,轉個發,留言和作者討個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