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跟他律師打官司,雙方各執一詞,你覺得誰會贏呢?

演員任濤


美國法院是否受理,還是未知數。

從發表的莫虎起訴書,周立波誹謗的理由並不充分。是周立波在機場回答記者的提問,如實描述了莫虎在代理案件時的不軌行為。這才在國內掀起了輿論風暴。

理論上法院受理了莫虎的起訴,法院應該對律師的職業操守是瞭如指掌的。會綜合以往代理的案例,訴求人與律師之間的糾葛和矛盾。一個本該站在律師席位的莫虎,卻站在原告的位置上,這一現象本身就不太正常。而且起訴的內容又和代理案件息息相關,法院會考慮律師的行為結果和社會影響。

按照周立波的說法,並公示了有關證據,莫虎在代理劉國正案件時,已經觸犯了當事人的利益,遭到了不滿和譴責。莫虎有前科,可能上過當、受過騙的當事人還有很多,一旦組織聯盟,莫虎不但要奉送一筆訴訟費,官司的敗訴會毀滅性斷送他的律師生涯。

周立波不會去美國和莫虎打這場官司,有錢能使鬼推磨。他會請美國當地的律師,並且和盤托出所掌握的證據。據說,胡潔把周立波做慈善的事製作了U盤,長達10分鐘。美國的律師先入為主,對周立波的慈善行為大加讚美,錢又不是問題,會很盡心盡力為周立波打贏這場官司。

周立波的慈善和莫虎的貪婪,法官又不是機器,他也是有血有肉有良心的,天平的傾向會倒向誰?還要更多的描述嗎!

莫虎是自作孽,這次肯定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當良心被狗吃了的時候,剩下的是一副醜陋嘴臉。


秋平171152879


作為國內著名的脫口秀明星周立波的口才眾所周知,但打官司不是光靠嘴上功夫,證據才是取勝的關鍵!

前不久,在美涉及槍毒案的波波老師順利脫罪成功回國,原本以為事情會就此告一段落,但事與願違,隨著歸國後波波老師的公開發生,涉及他本人與其他案件當事人之間的口水仗就此開打。而周立波在美期間聘用的首位律師莫虎也牽涉其中。

在周立波的口中莫虎是“中華之殤,華人之辱”,一個唯利是圖、見利忘義的醜惡嘴臉透過波波的言論呈現在公眾的面前。

作為知名的華裔名律,莫虎對於波波的這般言論顯然不能坐視不理,他用一紙訴狀將波波告上了美國紐約高等法院,控告波波對他誹謗。

所謂的誹謗就是指以不實之辭詆譭他人,因為此次雙方即將展開的這場訴訟中最為關鍵的部分就是正式波波所言非虛或者純屬造謠。

莫虎雖然是華裔,但實際上已經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美國人,所以對於他此次起訴周立波的行為我們不能以國人的眼光去看待。

美國是崇尚司法的國家,國民習慣通過法律來解決爭議,因此這個習慣放到莫虎這位名律身上並不為奇。

就在今天,周立波宣佈對於莫虎起訴他本人一事他將堂堂正正地應訴,有網友將他的回應稱為“應訴檄文”。在發佈了“應訴檄文”後不久,周立波又隨即在微博爆料稱他本人打虎鐵證如山,但所謂的鐵證也只不過是來源於一篇新聞報道,卻並沒有讓公眾看到更多的實錘。

反光莫虎一方,作為名律相信他不會打無準備之戰。從他之前公佈起訴周立波的同時額外洩露的信息來看他對周的底細還是比較瞭解的。周在申請美國綠卡還有在美購買豪宅其實都是無關痛癢的小事,因為名人移民國外的事情並不罕見。但是莫虎能夠準確地說出周所購豪宅的價格還有地點,這就說明了莫在事先已經進行了一定的調查瞭解。

作為一個從業多年的名律,莫虎對於美國司法體制以及律師的權利義務都是十分清楚的,如果說他此次代理周案中存在失誤被周抓住把柄,那麼估計他很有肯能不會直接起訴對方,而是在公開聲明中同樣對周予以譴責,順帶宣稱保留追究對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此既算是回應了對方,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面子。但是莫虎並沒有這樣做,說明了他本人多少是有底細的。

一個律師,如果說一場必敗的官司我相信他肯定不會去打,除非他是為了博出名,而以莫虎的現狀他其實已經很有名了,出名對他而言沒有意義,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可能會更多地掌握主動權!

波波老師雖然從法律上成功脫罪,但其實所謂的脫罪只是基於警方的執法程序瑕疵,他應當慶幸美國佬對於程序正義的追究!

涉及到毒品與槍的問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合理解釋,正是因為波波老師到目前自己還沒有洗清,所以他才想到了告訴公眾“陰謀論”的存在!至於公眾是否相信他的說辭那就見仁見智嘍!

周立波伶牙俐齒不假,但是面對深諳美國法律的訟棍莫虎估計是命運堪憂啊,個人認為波波老師敗訴的可能性相當大!當然我也願意出現奇蹟,因為現在的波波老師不能輸也輸不起!



通城丹妹


編織謊言,侮辱誹謗。

莫虎就周立波編織謊言 侮辱誹謗為由向紐約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周立波的懲罰性賠償金額不少於1000萬美元,並要求周立波撤回誹謗言論,公開賠禮道歉。

周立波因為回國急於洗清所有罪責,能順利重新登臺表演賺錢。編織謊言,誹謗侮辱莫虎律師,誣衊唐爽收受某某不當利益,替某某說話。周立波為洗白自己,顛倒黑白,將自己非法持槍、私藏毒品(和吸毒工具)罪責誣陷轉嫁給某某。把他的故友、代理律師、新朋一併得罪。

因此,莫虎律師憤而對周立波提起侵權訴訟請求。

騎虎難下。

周立波現是騎虎難下,只能趴在虎背,緊緊抓住那一點點皮毛,小心翼翼地跟著老虎轉動。一不小心,將變成老虎快樂的午餐。

唐爽接受王志安採訪時,還原周立波案發當晚的真相 。揭露在周立波案發後,胡潔為了救夫,要求他做假證供,並誤導媒體讓他成了代罪羔羊醜行。

胡潔幾天前微博聲稱,己委託律師就唐爽公開誣陷周立波倆夫婦為由,向美國法庭提起訴訟。唐爽發文表示歡迎,樂於應訴 ,並期待在自由民主的美國,再次見到故友知己周立波、胡潔倆夫婦,重溫舊時的情誼。

如果周志波、胡潔再拿不出證據,也不起訴唐爽,證明他們真愛沒有實錘 。那麼這場大戲就會結束,事實真相大白天下!











Nick非洲金虎


能否輸贏,關鍵是周立波對莫虎定的“敲詐勒索”(包括他說的莫虎對劉國正的敲詐勒索)的“罪名”能否成立,以及,周是否在大庭廣眾下發表了他的這番言論並造成莫虎的損失(包括名譽的損失及以後潛在律師價值的損失)。所以,周立波要不輸很難,不但不輸而且要贏更難!

從周立波所說的情況來講,似乎對雙方簽訂的收費是雙方同意的,那麼甚至可以說,莫虎律師連宰客都也比較難說,為什麼呢?

人生地不熟,處於六神無主的狀態,這個時候當然應當接受高一點的價格。莫虎這個華人圈的著名的律師,收費本來就高,況且在美國的訴訟收費都是高的(美國的第三產業的產值高,哈哈),然後,對著名的人物的法律代理的就更高。特別並且,一開始就介入服務的律師(如果中途換人,那麼這個就成為首任律師),有大量的基礎的材料和案件的許多情況要收集(包括去現場、直接或委婉地要求警方多透露信息、而後再轉到檢察官那裡瞭解情況),律師是要費很大的辛苦的,這個案子最關鍵的還有一般代理所沒有的,就是要設法不能讓當事者的知情人,出庭被迫作證,否則,對周立波很不利。現在看來,周立波、胡潔是做了不要讓唐爽出庭或要出庭就幫著瞞部分事、另加說部分事——實質就是偽證(只是唐最終沒有同意做偽證)的許多工作,不像後來介入的律師,大致有了“現成的資料、證據和摸到的案情的情況”那麼容易的。

把莫虎收的代理費,和周立波所宣選稱的後任的律師的代理費進行金額上的大小比較,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至於周立波宣稱,莫虎告知他這個事情可能要搞到大陪審團審核等等的話,是為了向他要律師費的鋪墊等等,這些都不存在敲詐勒索的問題。

上面的許多分析,還是建立如下兩個寄基礎上的:1)假定周立波說的話都是真的、沒有誇大,2)這些都是有人證明(且證人是與周、莫都沒有利害關係的人)或有其他證明或者莫虎自己承認,要是這兩個基礎根本沒有,那麼莫虎被質疑的可能性都沒有,更不要說周對莫虎定的敲詐勒索這個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涉及到要刑事坐牢的罪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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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詞才有打官司的基礎嘛,若不然,意見統一了還有必要訴訟嗎?

不過,這場官司的結局,我想可能會對周立波不利,至少目前掌握的內容來看對他不利。

首先,莫虎肯定掌握該案所有細節。

作為在美國司法界浸淫多年的法律人,拋開人品不說,莫虎的業務應該還是有兩把刷子的,對於周立波涉槍毒案件的一切細節,他應該是更加清楚,只是目前還沒有和盤托出而已。

其次,周立波對於莫虎的指責有點無事生非。

在美國,律師本來就是個高收入群體,這個職業收費高那可是出了名的,包括在咱們中國一樣,律師都是高收入精英人群。

並且,律師都是隨著年齡增長,收入也是逐年增加,周立波當初跟莫虎簽約代理合同,應該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包括高達數十萬的收費。

這就像我們買車一樣,你買了奧迪要花幾十、上百萬,買輛豐田可能只要二十來萬,但你不能買了豐田就嫌奧迪貴啊……

從周立波後來的言論來看,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反倒是一個勁兒的挖苦、諷刺對方,這事兒換誰都急眼。

所以,除非周立波在此案當中確實一點瑕疵都沒有,若不然,我還真替他擔心:

萬一莫虎放出對周不利的證據及內幕,那就尷尬了……


普了次法


王局志安採訪周立波絕對不是周立波找的他,是王局志安聯繫的周立波。周之所以接受他的採訪,目的就是想把這個事件給公眾一個交代,在採訪的過程中,王局志安①步步提問把周立波引進了一個深度,按周立波快人快語的性格,不可能不回答,而😏周立波也表達了他對莫虎的職業操守存在憤怒。感覺到了被某某陷害。整個採訪周立波沒有提及唐爽的任何不是,而輿論導向由此升級。局面王局志安又不遠萬里跑去美國,假如王局志安沒有主動聯繫唐爽或者莫虎,他能去美國採訪唐爽嗎?由此說明王局志安整個事情從採訪周立波開始就已經掌握了整件事情的節奏,莫虎不接受採訪,某某更不會接受採訪,只有唐爽這種年輕社會經驗不足的人才會接招。王局採訪不到某某,確放出了自由女神單刀赴會的大招。而且他說他去了,那回來後為何沒有說明去見了誰?所以王局志安才是掌握這件事情輿論導向的舵爺。


築巖行者


綜合目前所有的信息看來,這次官司能否打贏最關心的應該是周立波,但他高調慣了的性格,信口雌黃的做派,以及本身的一些惡習,註定是會輸掉這場官司,且會輸得很慘。莫是在美國從事律師工作數十年的專業工作者(且不評價他的操守,因為不瞭解),他為自己起訴周立波誹謗,估計已經給周立波準備了豐富的最後晚餐,哪些對自己有利,那些對周不利,已經子彈上膛,等著周立波入甕呢。其他的不多講,法庭不是演藝場,脫口秀的那一套是完全行不通的,啥事都講證據的。周立波這場官司應或者不應都會身敗名裂,賠了夫人又折兵。周立波的高調回國,這一招臭棋,讓周立波滿盤皆輸。



夢江南煙雨


我可以說莫虎既輸在面子,又輸在裡子。他必輸無疑!因為,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官司沒打,他已經輸了!為什麼要這樣說?

首先,莫虎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目的不是真的想告倒周立波,尋求一千萬美金的賠償。而是為了保住他在美國的名聲和飯碗。因為,周立波在美國的第三位白人律師是美國著名的年度大律師,與莫虎同在一個城市。莫虎在自己“下海”自己開業做律師前,是一位檢察官(公務員),也就是所謂的正義的化身。跟行內的律師們都有過打交道和交鋒。抬頭不見低頭見。如今因為周立波案而“臭名遠揚”。莫虎不單誇張的收受了周立波20萬美金的“律師費”,還進一步獅子大開口,企圖向周立波索取額外50萬美金的費用。周立波已經委託這位白人律師發出了律師函,要求莫虎退還拿20萬美金中的不合理的多收費用。可以想象,這事難免會在紐約律師行內引起質疑莫虎指責道德的呼聲。而更為糟糕的是,莫虎賴以作為律師而生存的美國華人社區也將為此事“談虎色變”,他的貪婪和不擇手段,一定會嚇壞了圈內的潛在客戶。在海外,華人生活艱難,賺錢不容易,每每遭遇官司就是件倒黴的事,最後還要被“不良律師”勒索,細思極恐。試想今後誰還敢請他?

以上這兩方面是莫虎最鬱悶不過的事情,也是他情緒失控,憤而不惜要打越洋官司的原因。至於他想以周立波侵犯他名譽,毀謗他之事要狀告周立波,並索取一千萬美金的損失賠償。這可行嗎?眾所周知,在美國當地花上幾百美金,到法院去狀告一個人是任何一個人都能做的事。別說他想狀告周立波這個外國人,哪怕是狀告美國總統特朗普也不是難事。問題是能不能告得成又是另外一回事。一是要想舉證侵犯名譽和毀謗是難度非常高的案件。都是你說他說,難得客觀。同時,打這種官司是一個長年耗時耗費。對於莫虎最頭疼就是一旦立案,起訴書將如何可以送達周立波的手上,如果周立波拒絕接收起訴書,案子就會擱置或逾期取消。由此,莫虎必須得自己向法院提供周立波已經收到起訴書的證據,案子才可以開庭審理。再說,就是退一萬步,周立波願意去美國面對莫虎的官司,莫虎又能拿什麼證據來告他?難道以周立波抱怨他收取20萬美金?我想他不會!周立波說他兩邊通吃,私下拿了某某3萬多美金?有可能!問題是說不定周立波真的聽到或看到,或有音頻證據呢!或周立波手上還有更多還沒披露的“重磅炸彈”呢!現在莫虎涉及的過往"桑蘭案"不是又被挖出來了嗎?說不定莫虎還沒把周立波告倒,自己就先倒下了!他還是先擔心自己,自求多福吧!



顏二哥有言23


雙方最終的結果,無論誰贏誰輸,有一種結果是可以肯定的。就是狗咬狗一嘴毛。我個人認為:雙方之所以敢鼓起勇氣與對方互懟。其原因是往往看到了對方的缺點和見不得人的不能見光的事情,在法庭上和媒體上,為了增加自己的勝算往往有公佈對方的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最終的結果就是兩敗俱傷。我個人的世界觀與周立波完全不同。我認為周立波就是一個跳樑小醜。我敢把話放著,如果放在六七十年代。周立波連飯都吃不上。


一聲問候7426


這個問題,問的簡直太low了,既不專業,更顯無腦!訴訟有類別,有刑事、有民事、有行政等類別之分。而且,美國和我國法系還根本不同,絕不能以國內的法律、法條來理解、認識美國的相關內容。莫虎起訴周立波誹謗及1000萬的賠償。誹謗在我國屬於自訴案件,構成犯罪的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在美國,是否構成犯罪還不清楚。我的理解,莫虎還是有的民事訴訟途徑起訴周立波的。周立波起訴莫虎律師失職和勒索兩個案由,則也牽涉到民事糾紛、刑事犯罪。目前,我們對案情的見解很不全面,所以,由此讓廣大吃瓜群眾來預見結局,則無腦直至!美國法律忠於證據。本案的結局勢必圍繞證據來進行,這就需要雙方提交完整的、全面的證據呈於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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