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電動車應給予一定的過渡期,不能只讓消費者買單!


最近影響城市居民出行最多的煩心事,莫過於電動車治理了,有的電動車,已經查處,有的連手續都沒有地方去辦。現在各個城市都出臺的法規,治理電動車,路狀也得到了顯的改善,面對交警的執法,有些市民一臉茫然。

電動自行車因其造價不高、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維護簡單等優勢,成為人們短途出行的首選車輛。據統計,一個省會城市現有電動自行車約300萬輛,且數量仍在增加。

但是,電動自行車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給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許多問題,成為一支不得不整治的交通“大軍”。日常生活中電動自行車佔道行駛、任意停車以及闖紅燈現象非常普遍,這些行為不僅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而且也帶來諸多交通安全隱患。

令廣大車主心煩的還有電動自行車任意佔道問題。“經常會碰到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慢慢悠悠行駛的情況。”“在後面按喇叭,騎車的人一點兒反應都沒有,該怎麼騎還怎麼騎。沒辦法,我只能到開闊的路段再超車。”

“第一次聽說用自家電動自行車載自家人還要受到處罰。”一名市民對交警的這一執法行為表示不理解,認為此舉太苛刻了。既然不讓載人,幹嗎要生產出來座位,面對質疑交警也答不出來。這種態度在“電動自行車大軍”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不只是電動自行車,還有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充電器等,都存在巨大的火災隱患。”相關磚家說,另外,還有一些不良商家在出售商品前拆下電氣保護器進行再次銷售,使得電動自行車在被購買時就已埋下了安全隱患。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由於相關技術標準和法律法規的缺失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的身份界定一直處於模糊地帶,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上牌管理則是從側面給電動自行車一個合法身份,這對整個行業來說,是極大的利好。

目前治理電動車,出臺的都是地方法規,各地的執法標準也不一樣。建議給市民一定的緩衝期。其次由交警、工商、質監及行業協會等各部門或組織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流通、銷售、管理等環節進行有效監管。

“可以出臺相關准入制度,將那些沒有取得生產資質、銷售資質的電動自行車行業、企業納入‘黑名單’,嚴格市場準入,從源頭上減少三無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超標產品等進入市場。不能讓不能上牌的電動車,讓消費者買單。對此,你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