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專訪賈康:推房產稅可避免房價蹦極

(本文原載於《人民日報》2013年7月24日,記者:周小苑)

人民日報專訪賈康:推房產稅可避免房價蹦極

房價居高不下已經成為當前社會最關注的問題。儘管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不斷趨於嚴厲,但是仍然不能抑制房價的較快上漲。房產稅被認為符合未來房地產及相關改革的發展方向,有助於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在重慶和上海已率先開啟房產稅試點之後,房產稅改革是否還可繼續推進,未來全面推廣將會產生怎樣的效果?就此,本報記者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降低房價上揚曲線斜率

問:您怎樣評價當前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房產稅能夠抑制房價的上漲嗎?

答:在房產稅改革的討論中,可發現公眾最關心的往往是房價過高問題。對此,政府應該做些什麼呢?一定要包括合理收稅。房價越高,政府拿到的稅收越高,拿到稅後支持加快建設保障房。在保障和商品雙軌統籌之下,把所有要素合在一起形成理性認識指導下的制度安排,而這種理性認識絕不僅僅是針對商品房房價的。

房地產調控和房產稅改革已討論了相當長時間,但不能把開徵房產稅的目的僅僅看成是打壓房價。目前談及的房產稅,實際是以房產保有環節徵稅形成規範的經濟調節槓桿,以形成多種正面效應,包括對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合理激勵,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這一改革也是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和收入再分配的組成部分。徵收房產稅,房價不會應聲而落,但會使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房價上揚曲線的斜率降低,發展過程更加平穩,減少泡沫,不會動不動就大起大落,造成對社會生活的負面衝擊。

可抑制收入“兩極分化”

問:為什麼對房地產市場改革要實施房地產稅,徵收房產稅將釋放哪些正面效應?

答:我國經濟社會中房地產業繼續發展的勢頭和空間依然存在,由此引發的矛盾也日益凸顯。雖然絕大多數社會成員跟自己比,生活水平都在提升,但橫向對比就會產生種種關於收入分配和財產配置的心理不平衡與不滿。要緩解這些問題,在大的改革方向上,要逐步強化優化直接稅和房地產稅,我們沒有其他選擇。

從整個國民經濟看,有兩個突出問題:第一,中國房地產業的情況已引起嚴重不滿。房地產要健康發展,就要有相關的制度建設減少房地產業的泡沫。限購、限價只是權宜之計,長遠看要通過經濟手段來維持健康狀態,這就需要有制度框架為依託的一種約束力量。第二,中國的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引起嚴重不滿。收入差距迅速擴大,在很大程度上緣於財產性收入,最主要的構成原因之一是不動產財富的增值、溢價收入。這需要通過一定的再分配優化調節和制約,不動產稅即房地產稅,應該發揮收入分配方面的優化作用。

在中國實施房地產稅改革,是完成經濟社會轉軌與現代化的必要制度建設,將會產生4個方面的正面效應:一是增加中國直接稅比重,改善稅制結構,降低中低端收入者的稅收痛苦程度;二是為解決中國地方稅體系不成型問題,提供地方層面的支柱稅種進而落實省以下分稅制;三是促使已實施的房地產調控新政體現其應有的“治本”水準;四是優化收入和財產的再分配以抑制“兩極分化”。可見,這一改革一舉多得、勢在必行。

推進實施會產生三大變化

問:怎麼評價上海、重慶的試點成效?房地產稅全面實施後將有什麼樣的預期效果?

答:此前有人指責上海、重慶試點好像成效不足,“動靜不大”:稅收收入很少;沒看到房價急速下跌。其實,對房產稅試點效果的評判,不能這麼表面化。在上海、重慶搞試點,最重要的任務還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柔性切入搭建制度框架,以調節市場,影響和引導人們的住房消費,併為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提供配套。

這個稅未來在房地產市場上會產生什麼效應?第一,對買房自住的人,會改變其預期,使其傾向於更實惠一點,更多考慮選擇相對小戶型的房子,這就收斂了供需緊張情況下需求方面的衝勁,並提高了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第二,對買房給自己做“商業性社會保險”的人,會考慮買房後出租,這就在沒有增加投入的情況下增加了租房市場的供給,緩和了供需矛盾;第三,炒房的人會收斂自己的行為,因為這時的社會氛圍和利益相關者的心態、預期都有所改變,炒房者會在估計風險時悠著點兒,減少炒房總規模,而且會考慮多數接手的人是用於自住,自然而然會考慮多炒中小戶型。這些效應都是值得肯定並通過機制創新來追求的。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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