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环保筑起检察之盾

为生态环保筑起检察之盾

近日,湖北省团风县政府根据县检察院《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组织县国土局、县矿管局等部门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大检查,实地查看了淋山河镇河铺采石场的复垦复绿情况和杜皮乡尾矿的土地平整情况,要求加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凡是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关停。

这份报告的背后,是该县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不懈努力。该院2017年以来,先后发现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15件,逮捕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0件15人,提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件,关停污染企业2家,保护被污染的耕地200余亩,补植复绿林地120余亩,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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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专项检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行政、民事、刑事、案管、控申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放火烧山、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占用农业耕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增强办案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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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过程中,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在对犯罪分子批捕起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破坏环境的行为人及时停止破坏、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并将其作为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与补偿,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同时,为了破解生态环保案件线索匮乏的难题,该院利用“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环保宣传日”“植树节”等热点节点,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开展“生态检察行”主题活动,向广大群众发送宣传资料和检民联系卡,宣传环境违法案件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和办案流程,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与此同时,选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与法院协商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庭审,并在案发地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讲座,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实现了检察监督与社会公众关注环保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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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事情,过去没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现在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公益诉讼,那些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人就不会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了。”近日,在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出庭旁听的人大代表深有感触地说。据悉,这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提出的“清除污染,消除危险,并对已经造成的土壤污染采取修复治理措施,恢复生态功能”等诉讼请求,得到法庭判决的全部支持。

不仅如此,该院还将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发力,为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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