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河北省宣判一起22人涉黑案件

7月12日,河北省法院在邯郸依法公开宣判赵鑫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以及部分被告人亲属等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该案共涉及被告人22人。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赵鑫、马超各自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赌场发放高利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9月,赵鑫、马超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在一起,逐步形成了以赵鑫、马超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兆欣等4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许国强等10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等违法犯罪手段及承揽工程攫取经济利益,非法获利130余万元。2014年以来,该犯罪团伙还共同或分别组织人员先后在邯郸市区多处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死亡1人、轻伤4人、轻微伤12人,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赵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许国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被告人马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3名被告人,根据具体罪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20年不等。

转自:燕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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