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證明?呼和浩特一女子遷戶需要「證明我爸是我爸」

奇葩证明?呼和浩特一女子迁户需要“证明我爸是我爸”

這幾天,家住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的李華準備把自己的戶口從姥姥名下遷移至親生父親名下,卻遭遇了“證明我爸是我爸”的難題。她一連奔波多日,也未能成功遷戶。

奇葩证明?呼和浩特一女子迁户需要“证明我爸是我爸”

網絡配圖

據李華介紹,她居住在賽罕區金地商城西側的陽光小區。1995年,李華出生後,父親李先生和母親霍女士當時尚未購買樓房,考慮到女兒的上學問題,就把李華的戶口落到了姥姥的名下。如今,大學畢業的李華想把自己的戶口遷移到父親李先生的名下,就前往賽罕區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戶籍科詢問。戶籍民警告知她,必須提供一份能夠證明李先生與李華是父女關係的材料,否則無法遷戶。

戶籍民警考慮到李華尋找這份證明材料確實存在困難,便建議她去找社區複印一份“家庭成員登記表”,並且蓋上社區的印章,就可以遷戶了。可是,當李華來到人民路街道支農社區時,工作人員告知“家庭成員登記表”又叫“戶卡”,不能給予複印。李華為此事奔波了整整一星期,仍然沒有結果,不得已給本報打來電話求助。

7月12日上午,記者跟隨李華來到支農社區採訪此事,這裡的工作人員聲稱分管這項工作的董姓工作人員和相關領導都去參加運動會了。後來,一位工作人員撥通了董姓工作人員的電話,可她對此事未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隨後,支農社區的王書記趕回來接受了記者的採訪。王書記表示,“戶卡”不能隨便給人複印,而且遷戶根本不需要複印“戶卡”,這分明是派出所在故意刁難。

記者又來到人民路派出所,該所教導員楊曄聽了記者介紹的情況後表示,李華要遷戶到父親的名下,必須出具一份能夠證明父女關係的資料,否則派出所根本無法辨別李華究竟是不是李先生的女兒。既然社區方面不能出具這份證明材料,楊曄建議李華去尋找小學至高中期間的任何一份學籍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能夠證明父女關係的表述。對於派出所方面在辦理此事過程中面臨的難處,李華深表理解。不過,對於支農社區能夠證明卻不肯給予證明的做法,李華感到很氣憤。

審稿主任:郝連峰

值班總編:楊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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