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代課教師是否可以按現《勞動法》算補償金?

總管98476108


看到一些回答,感到很可笑,也很無知,所以覺得應該說幾句。比如,有答主說,要看原民辦教師任教的是公辦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這能讓人笑掉大牙,原民辦教師時代,哪來什麼私立學校?我國2002年才頒佈民辦教育促進法,之前全部是公辦學校,沒有民辦學校之說!

原民辦教師是否可以按照《勞動法》算補償金?正確的答案是不可以!

原因在於,國家認定的原民辦教師,是指1984年前在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經教育部門備案的、身份是農民的教師(個別地方延至1989年),而《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也就是說,《勞動法》實施時,原民辦教師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新法是不具有溯及力的,所以,原民辦教師問題不可以按《勞動法》算補償金。

即使是勞動法實施後沒有得到解決仍然在學校工作的民辦教師,也不能適應勞動法,因為原民辦教師都是在公辦學校工作,公辦學校屬於事業單位,適用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再者,原民辦教師時代,沒有什麼勞動合同之說,沒有合同,拿什麼去仲裁?

綜上,原民辦教師不可以按照《勞動法》算補償,現在按照每一教齡補償的思路是正確的,只是,補償的標準太低,與原民辦教師的付出不成比例,從全國來看,低的只有每一教齡8元,高的20元,即使是最高的20元,也遠遠低於應予補償的標準,考慮當年的付出與當今的物價指數,每一教齡應為現標準的10倍,即80--100元。


教師妹子一枝花


民辦教師是否適用勞動法,具體要視情況而定,你所執教的學校是公辦還是私立?如果是公辦,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有編制的,不適用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僅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如果是私立,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你和學校之間的關係,適用於勞動法。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賠償金,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假設你工作了28年,沒退休可以得到28個月的補償。如果到了退休年齡,享受退休金就沒了補償了。

由於代課教師是歷時遺留問題,原民辦代課教師能否得到補償金,這個具體要諮詢當地教育部。


四川中公教育


在教育事業發展的特殊時期,原民辦教師為我國農村基礎教育的快速發展曾經做出過積極貢獻。原民師的待遇問題非常值得同情,但我認為原民辦教師按現《勞動法》算補償金不合適。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原民師指1989年12月31日前,被列為計劃內的民辦教師 。而我國最早《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實施。;原則上問題產生於立法之前是不適用的。

法律上有這樣的解釋:新法不具有溯及力。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新法只能對其施行以後的行為發生法律效力,而一般不能溯及到其施行以前的行為,這是為了保證人們能夠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進行預期,從而對是否行為以及如何行為作出合法性判斷。

二、對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的適用對象

1、上世紀60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

2、參加1982年民辦教師整頓,被列為計劃內民辦教師。

3、參加1989年民辦教師職務評聘,被列為計劃內民辦教師。

三、不適用對象

納入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方案執行前已死亡的原民辦教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被開除或辭退的原民辦教師。

不合適的其他原因是:

60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脫離教育參加勞動是當時的政策,82年的民辦教師整頓是因為在此之前的基礎教育學校比較多,供大於求,很多地方一個村不僅辦了小學,還有初中,甚至還辦了高中,教師准入門檻也較低,基本上村裡同意就可以到校任教了。這種亂象需要整改,於是有了1982年的民辦教師整頓,合格的民辦教師縣級教育部門頒發《任用證》或《試用證》,被列為計劃內民師。1989年民辦教師參加1989年民辦教師職務評聘,合格的由省教委頒發的《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證書》和《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證書》被列為計劃內民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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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上城舊識


60至80年代的原民辦教師在那個特殊時期為黨和國家的教育事業撐起了一片藍天,為廣大農村的基礎教育事業所作了不朽的貢獻。從農村走出來的各級領導,社會名流,各界精英絕大多數都接受過民辦教師的啟蒙,正因為他們的牽手為日後成國家的棟樑,指點江山的驕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有的原民辦教師在教書育人的崗位上工作了十幾甚至二十幾年,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趕上轉為公辦教師的末班車,但原民辦為黨和國家的教育事業所作的貢獻應該不會忘記???我認為黨和國家應該重新認識原民辦教師為黨和國家的教育事業作出的貢獻,應該為原民辦教師正名,應該考慮原民辦教師的待遇和公辦教師一樣的政策,這才是黨和國家尊師重教的正道。


巖松99


怎麼按現《勞動法》算補償?原民辦教師進校時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只有一年。一年後,再不續簽可能繼續任教一二十年。如果是其他行業,就已經轉正了。教育行業卻不行,只能被政策清退。再說,沒有續簽的勞動合同書,“無憑無據”,怎麼去勞動仲裁?

不能按《勞動法》,的確有些地方有些原民辦教師被清退時,能拿到每一年教齡補償一月的工資。

原民辦教師迫切需要增加養老補助都遲遲盼望不到,時隔久遠的所謂經濟補償只能成為另外的話題了!


提神只為自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糸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糸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民辦教師是否與教育機構建立勞動合同關糸的勞動者,如符合勞動法規定就可以補賞有關福利待遇,具體諮詢律師。


應願2


不要覺得冤!那得查一下你們當初是怎麼約定的!河北省定州市的人。😁



澗底松1


六,七十年代的民師才是真正的民辦教師。八,九十年的民師你們享受了每月幾十元,上百元的工資了,你們沒轉正是為什麼,你們自已明白,我們這些都70多歲的老民師最可憐,沒有工資,更沒有轉正的機會。


軍旅生涯162964256


由於本人的無知,對代課老師們造成了傷害,在此真心說聲,對不起!


王付軍624


承認歷史,公平公正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一個大國的擔當和胸懷!老民師問題是國家困難時期的特殊產物,老民師的貢獻人所共知。如今國家經濟形勢好了,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痛。解決老民師的待遇問題己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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