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資產改革是農村改革的重頭戲,前兩天,農業農村部就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舉行了發佈會。目前在我國,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完成改革,確認集體成員超過1億人。
集體資產改革,就是把屬於村集體的資產都核算清楚,折成股份,分給村集體成員,讓村集體資產真正變成大家的!
那麼屬於村集體資產的都有什麼呢?
舉例來說:
1、村集體沒有承包到戶的四荒地、果園、養殖水面等。
2、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
3、和資本合作的鄉村旅遊項目等。
4、建設用地租金等。
5、集體資金入股的企業等等。
總之屬於村集體的所有有形的、無形的資產。就是村集體資產。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額是3.1萬億元(不包括土地等資源性資產)是不是很有錢?只是之前這些資產沒有利用起來,很多地方沒有賺錢,也沒有給村民帶來福利。
所以集體資產改革後,股份分到農民頭上,很多事情就清晰了很多,最起碼能防範一些腐敗。
但需要強調的一點是,關於股權,只能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
目前關於村集體資產、以及成員身份認定都比較亂,雖然農村是集體經濟組織自制,但是還是需要個規章制度。18年1號文件提出,要“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相信未來,集體資產改革一定會給農村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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