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辣」整治「掛證」行爲,讓弄虛作假者無處容身!

「微辣」整治“挂证”行为,让弄虚作假者无处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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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掛證”亂象要進行“全鏈條”監管

「微辣」整治“挂证”行为,让弄虚作假者无处容身!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人社部公開了集中治理工作查處的藥品流通、環評、建設、專利代理等領域“掛證”人員名單及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掛證”人員,對於聚集在“掛證”謀利鏈條上的各類人員,會起到明顯的震懾作用。

“掛證”,是干擾國家監管的違法行為。國家明確要求某些領域內的某些審查、評估業務必須有持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領銜完成,並經其確認後才有效。比如,審計報告要註冊會計師簽字,建築工程、環境工程項目必須有建造師、環評師的參與。與此相適應,這些領域的評估企業,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加入,才能設立併合法運營。“掛證”人員將本人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到非工作單位名下,讓本來不該獲得資質的企業獲得了資質,這些企業讓不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去完成項目審核評估,無疑背離了國家設置職業資格制度以規範項目運營、防控風險的初衷,讓政府部門的專業監管淪為虛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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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證”危害甚深。國家設立職業資格制度的原因,一是因為相關領域專業性較強,非此不足以保證質量;另一原因在於這些領域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會埋下嚴重的社會安全隱患。然而,在利益的驅使下,圍繞“掛證”行為,一些地方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這個鏈條上,不但有“掛證”人員,有“借掛”的企業,還有一批積極促成“掛證”的“黑中介”。這條灰色產業鏈的存在,造成“掛證”行為屢禁不止。它所帶來的危害,不僅是個案的、個別的,而且具有普遍性、行業性的安全隱患。

整治“掛證”行為,必須堅持“全鏈條”整治。不僅需要相關行業的監管部門發力,還需要包括公安、司法機關在內的多部門集中整治,齊抓共管。對於出借自身職業資格的“掛證”人員,必須嚴格依照相關管理規定處罰,並建立黑名單制度和行業禁入規則,讓“掛證”人員特別是那些情節嚴重的人付出沉重代價。要加大“借掛”企業的違規成本,除了對企業弄虛作假行為進行相應處罰外,對於因“掛證”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導致發生重大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司法責任。對於在調查“掛證”行為中發現的“黑中介”,公安機關要積極介入,用司法武器震懾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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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重在治標,加強監管更有治本效果。要建立適應信息時代的監管模式,尤其需要藉助信息共享機制和大數據技術,實現監管之網無縫隙無死角。各部門、各地區應該在中央有關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儘快完成信息採集、數據整理工作,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臺和運作機制。藉助信息共享機制和大數據技術,既可以克服以往的地域和層級的溝通不暢,也可以克服部門之間的協作不力,更可以克服人力監管中可能出現的不均衡、易懈怠等問題。藉助信息共享機制和大數據技術,黑名單制度、不良記錄預警等機制,才能更好地發揮效力。

相信隨著信息化程度和共享合作能力的不斷提高,隨著大數據監管的制度化、常態化,弄虛作假者將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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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新媒體出品

文字丨檢察日報記者 鄭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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