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省住建廳發文整治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

近日,石家莊吉屋房佳惠獲悉,省住建廳官網上發佈了《關於整治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掛證”行為造成的危害及問題的反覆性,把整治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作為整改職業資格清理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的重要內容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措施

對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線索和檢查清理出的問題,要做到“有訴必查”“有案必查”,逐一核實。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要依照職權立案查處,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依法應當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撤銷其註冊的,要隨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對於發現違規“掛證”問題的,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並將“掛證”人員信息定期向社會曝光,不斷消除“掛證”滋生土壤。

重磅!省住建廳發文整治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

原文如下:

關於整治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鄉規劃局:

為把職業資格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工作引向深入,建立對建設類註冊執業人員規範化管理長效機制,紮實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整治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掛證”是企業(單位)和註冊人員以獲取不當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為目的,在註冊過程中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註冊、註冊企業(單位)與實際受聘企業(單位)不一致、註冊在兩個及以上企業(單位)的違規行為 。“掛證”行為不僅干擾行業管理和職業資格制度健康發展,擾亂相關行業的市場發展秩序,而且給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帶來隱患。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掛證”行為造成的危害及問題的反覆性,

把整治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作為整改職業資格清理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的重要內容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措施,明確工作機構,堅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並重,認真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好本地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持續整治工作。

二、暢通舉報渠道,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同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作,有效開展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整治工作。要通過部門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公佈“掛證”投訴舉報受理方式,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要採取組織註冊企業(單位)自查和核心抽查的方式,深入開展“掛證”行為清理工作。同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抓好本部門、本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及取酬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切實加強幹部的教育和管理監督。對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線索和檢查清理出的問題,要做到“有訴必查”“有案必查”,逐一核實。

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要依照職權立案查處,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依法應當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撤銷其註冊的,要隨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常態化監管服務機制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建設行業執業證書“掛證”行為整治工作,作為加強企業資質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實施動態管理。對於發現違規“掛證”問題的,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並將“掛證”人員信息定期向社會曝光,不斷消除“掛證”滋生土壤。

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開展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整治工作情況,包括受理舉報“掛證”人員和排查清理出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同時報電子版),無“掛證”情況的實行零報告,於8月10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聯繫人:崔英林 0311-87908200

郵 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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