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开“霸王店” 芜湖法院强制腾退

“霸王餐”大家都听说过,那您听说过开“霸王店”的吗?7月10日,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就对这样的一个“老赖”采取了强制措施。

2013年,瑞丰商博城公司将3间商铺租赁给章某某经营副食。2015年2月,双方续签商铺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甲方将其所有的芜湖市弋江区芜湖商品博览城A区3间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租期为26个月。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述租赁期满后,章某某既没有续签租赁合同,也没有腾让商铺,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后,章某某仍未腾房,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0日上午,弋江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现场,对涉案商铺进行强制腾退,并将商铺里的物品一一登记在册,在维护申请人权利的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老赖”开“霸王店”,丢掉了经商做人的诚信,芜湖法院坚决腾空商铺,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也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芜湖法院将继续全力攻克执行难,助力打造诚信芜湖。

(图文:弋江区法院 王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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