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岁男童18楼坠落,家人目睹全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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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个人观点:家属应当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

在我之前的一篇问答文章中,我就说过,所有的孩子发生意外几乎都是因为监护人未能履行监护职责存在过失导致悲剧发生,无论本案业主、物业还是孩子的父母都不希望这场悲剧的发生。但是往往事与愿违,许多家长在带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才是悲剧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而且这种悲剧绝对不会是最后一起!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男孩的父亲小刘独自来到这户业主家换锁。因为没有带足工具,就打电话让自己的母亲来送,结果一把没抓住孩子导致坠楼。通过这段描述可以发现这名父亲明明知道现场环境比较危险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注意看管才是本案的主要原因,而业主明知自家的阳台没有安装玻璃存在危险,却没能及时提醒和制止孩子,也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只是孩子已经死亡,对于赔偿金的问题,双方已经协商自然不用多说,可是钱并不能换回孩子的生命,只是希望所有的家长在暑期时间务必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即使索取更多的赔偿金又有何用?

友情提醒,防意外措施

进入暑假,为了避免更多的意外发生,提醒各位家长,暑期务必做到:

  • 1、对于幼童务必做到视线不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孩子;
  • 2、绝对禁止孩子单独野游,最好选择正规的游泳场馆;
  • 3、务必注意家中窗户有无关闭好;
  • 4、平时告诫提醒孩子勿在阳台、窗台附近或顶楼嬉戏;

悲剧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但是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尽到自身职责的,那么即使发生悲剧我想起作为监护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才是,所以与其为了事后赔偿金问题争论不休,不如提前做好危险预防,才是上上策。


麋鹿说法


身为一名妈妈,一边看新闻一边落泪,虽然说家长不是故意的,但是至少家长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及监护责任。


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就那样走了,他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却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状态下离开了,留下的不仅是悲痛,还应该有各位家长的反思。


每一位孩子都有一颗好奇之心,虽然家长不能,也不可以阻拦孩子去探索这个世界,但至少需要监督好孩子每一段的成长,没当母亲之前,这种警告语言,我讲出来毫无压力,但是角色转换后,我猛然发现“父母的不易”:

尤其小孩子偶尔真的要把人忙疯,逼疯了,他们的吃喝拉撒睡哪一样都不省心,但正是因为不省心,家长更应该格外注意。


我认为对于小年龄的孩子(3周岁以下),家长至少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保管好家里的瓷器,玻璃制品,小孩刚会走路时一般不稳,容易摔倒,假设不小心打碎玻璃制品,极有可能造成割伤,刺伤。

2,管理好电器插头,小孩子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他们不懂得什么是电,假设不小心触电,极有可能危及生命。

3,睡觉时要注意床周围设置安全网或安全垫,防止小孩摔伤。

4,桌子,凳子等坚硬物品,粘贴安全桌角,安全蹬垫,防止孩子撞伤,划伤。

5,外出一定要将孩子置于自己伸手能够够到的地方,防止被拐卖。

6,外出遇见狗,猫等小动物,尽量将孩子抱起来,防止咬伤,挠伤。

7,无论食用还是触碰的液体,家长一定要事先试温,防止孩子烫伤。

8,其他。

我只是简单列举了比较重要的事项,家长一定不要怕麻烦,待悲剧发生的时候,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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