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歲男童18樓墜落,家人目睹全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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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個人觀點:家屬應當承擔監護不利的責任!

在我之前的一篇問答文章中,我就說過,所有的孩子發生意外幾乎都是因為監護人未能履行監護職責存在過失導致悲劇發生,無論本案業主、物業還是孩子的父母都不希望這場悲劇的發生。但是往往事與願違,許多家長在帶孩子的過程中不能盡到監護人的職責,才是悲劇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而且這種悲劇絕對不會是最後一起!

通過新聞可以知道男孩的父親小劉獨自來到這戶業主家換鎖。因為沒有帶足工具,就打電話讓自己的母親來送,結果一把沒抓住孩子導致墜樓。通過這段描述可以發現這名父親明明知道現場環境比較危險的情況下,仍然沒有注意看管才是本案的主要原因,而業主明知自家的陽臺沒有安裝玻璃存在危險,卻沒能及時提醒和制止孩子,也應當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只是孩子已經死亡,對於賠償金的問題,雙方已經協商自然不用多說,可是錢並不能換回孩子的生命,只是希望所有的家長在暑期時間務必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否則一旦發生意外即使索取更多的賠償金又有何用?

友情提醒,防意外措施

進入暑假,為了避免更多的意外發生,提醒各位家長,暑期務必做到:

  • 1、對於幼童務必做到視線不長時間離開自己的孩子;
  • 2、絕對禁止孩子單獨野遊,最好選擇正規的游泳場館;
  • 3、務必注意家中窗戶有無關閉好;
  • 4、平時告誡提醒孩子勿在陽臺、窗臺附近或頂樓嬉戲;

悲劇每個人都不希望發生,但是如果父母作為監護人不能盡到自身職責的,那麼即使發生悲劇我想起作為監護人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才是,所以與其為了事後賠償金問題爭論不休,不如提前做好危險預防,才是上上策。


麋鹿說法


身為一名媽媽,一邊看新聞一邊落淚,雖然說家長不是故意的,但是至少家長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及監護責任。


一個懵懂無知的孩子就那樣走了,他啼哭著來到這個世界,卻在沒有意識到危險的狀態下離開了,留下的不僅是悲痛,還應該有各位家長的反思。


每一位孩子都有一顆好奇之心,雖然家長不能,也不可以阻攔孩子去探索這個世界,但至少需要監督好孩子每一段的成長,沒當母親之前,這種警告語言,我講出來毫無壓力,但是角色轉換後,我猛然發現“父母的不易”:

尤其小孩子偶爾真的要把人忙瘋,逼瘋了,他們的吃喝拉撒睡哪一樣都不省心,但正是因為不省心,家長更應該格外注意。


我認為對於小年齡的孩子(3週歲以下),家長至少要注意到以下幾點:

1,保管好家裡的瓷器,玻璃製品,小孩剛會走路時一般不穩,容易摔倒,假設不小心打碎玻璃製品,極有可能造成割傷,刺傷。

2,管理好電器插頭,小孩子的好奇心是無止境的,他們不懂得什麼是電,假設不小心觸電,極有可能危及生命。

3,睡覺時要注意床周圍設置安全網或安全墊,防止小孩摔傷。

4,桌子,凳子等堅硬物品,粘貼安全桌角,安全蹬墊,防止孩子撞傷,劃傷。

5,外出一定要將孩子置於自己伸手能夠夠到的地方,防止被拐賣。

6,外出遇見狗,貓等小動物,儘量將孩子抱起來,防止咬傷,撓傷。

7,無論食用還是觸碰的液體,家長一定要事先試溫,防止孩子燙傷。

8,其他。

我只是簡單列舉了比較重要的事項,家長一定不要怕麻煩,待悲劇發生的時候,後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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