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以有力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以来,麟游县着力用夯实责任、强化举措、严肃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营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坚持用家风带动好作风,引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挖掘整理在全县有影响的家规家风100余条,建成8个村级“家风家训馆”,年底实现全覆盖。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信息123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1篇、省纪委秦风网站11篇、当代陕西3篇、宝鸡日报 3篇。

夯实压紧“两个责任”。牢牢抓住各镇、各部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这个“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对照责任清单全面履职,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夯实压紧责任。全县7个镇、65个县级部门党组织更新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县委及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48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6个党组织、21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有效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成为常态。坚持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制定《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麟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节假日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廉洁过节专项监督检查5次。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坚持深入宾馆饭店、超市等消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通过走访了解、调阅发票等方式,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省纪委移交疑似公款消费问题线索11条。开展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回头看”工作,严查严控“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释放从严整治“四风”强烈信号。截止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立案审查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提醒谈话11人。

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制定《关于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整改措施》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将“以案促改”任务分解细化为10个方面27条任务73项具体工作,制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2期。先后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指导2017年以来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招贤镇、县教体局等9个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思想洗礼和党性锻炼。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以案促改”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专题讨论、点评研判70余次。利用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7个镇7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保持审查调查的工作力度。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信访举报、财务检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网络媒体监督等途径,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推进脱贫攻坚,瞄准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截至目前,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集体约谈问责3次65人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同时采取7个协作区联合办案等措施,始终保持审查调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群众举报117件,处置问题线索146件,初核问题线索135件,谈话函询11件,立案审查59件,结案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6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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