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男子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罚款1500元 扣留车辆

为确保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6月30日,冀州交警重拳出击,查获一起把重型半挂牵引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并且驾驶人所持他人驾照已被注销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衡水男子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罚款1500元 扣留车辆

当日21时许,冀州大队周村中队在解村收费站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豫F5***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相貌特征与其提供的驾驶证照片明显不符,民警遂将其带到检查站进一步核实身份,经移动警务设备查询比对,驾驶人常某某提供的驾驶证,是同车人员王某所有,但是王某的驾驶证在2015年因长期未检证已被注销,常某某涉嫌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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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某见此现状,考虑事情已经败露,便交代说自己的驾驶证在2003年因逾期未检被注销,就用王某驾驶证蒙混过关,不知道也被注销了,我是给李某某(车主)开车打工,没想到在冀州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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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常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同时,对李某某因将“第一类机动车交给无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及车辆。

这正是:

违法雇佣无照人,

心存侥幸法难忍,

交警慧眼识真相,

换得被罚诫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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