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偉彬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掃黑除惡」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偉彬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掃黑除惡」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偉彬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宣判現場

「掃黑除惡」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偉彬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代表委員旁聽

「掃黑除惡」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偉彬等2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

5月18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於都縣對譚偉彬等2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2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25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

經法院審理查明:以江西省于都縣譚偉彬為首的犯罪集團存在成員較多、骨幹成員固定、其他參加者眾多、層級分明、組織結構嚴密等犯罪集團特點,犯罪團伙成員達25人。在譚偉彬的統一策劃、組織、領導下,形成了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犯罪集團通過開設賭場、強行到他人開設的賭場或者動漫城放“高利貸”、以“看場子”的名義收取“保護費”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鉅額非法經濟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了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行為,其中致死1人,致傷15人;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致使多名群眾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譚偉彬等25人構成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案27名被告人還分別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按照各自所犯罪行定罪處罰。一審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劫奪被押解人員罪、脫逃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判處被告人譚偉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罰金12萬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鍾康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金19.5萬元。對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至三年九個月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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