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學,老爸卻被要求「交」20萬,否則不錄取!

兒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學,老爸卻被要求“交”20萬,否則不錄取!只因…

北京青年報 2018-07-12

晨霧 / 轉帖

今年高考,浙江溫州蒼南的小饒發揮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沒想到卻接到學校來電,小饒可能無法被錄取。

原因是他的父親饒先生的一個舉動: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這下饒先生意識到問題嚴重了……

兒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學,老爸卻被要求“交”20萬,否則不錄取!

家長失信導致兒子無法被名校錄取

來自溫州蒼南縣的小饒,是2018屆高考生。由於發揮出色,他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

然而學校卻打來電話說,小饒可能無法被錄取。

校方表示:在資格審查時發現小饒的父親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將不予錄取小饒。

饒爸爸後悔莫及。原來,他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經兩年多了。

2016年5月,饒先生因跟銀行貸款20萬元後,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被蒼南農商銀行訴至蒼南法院。

判決生效後,饒先生等人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2017年3月,經蒼南農商銀行申請,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經法院多方努力,窮盡執行措施,執行款項依然未能全部結清。去年7月,經申請人申請,案件進入終本程序,饒先生等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

即便如此,饒先生依然沒有去還錢。

兒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學,老爸卻被要求“交”20萬,否則不錄取!

在小饒被學校警告前,饒先生已被蒼南縣執行法官王作洲多次警告,並被告知失信後果。

此外,王法官還列出今年蒼南縣多起“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案件,希望引起饒先生的重視:

5月時,吳某的兒子在蒼南當地的私立學校就讀。法院立即向該校發函,闡明吳某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屬明令禁止行為,要求該校不再接收該生就讀。

6月12日,鄭某的兒子被上海某國企擬錄用,鄭某擔心自己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兒子的錄用,主動來到蒼南縣法院,還清已拖欠7年不還的1萬元。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父母失信,子女受限”。截至6月30日,蒼南縣法院已將3897名自然人及396名法人實行被執行人錄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單。

不過,饒先生一直心存僥倖,並未正視法官的警告。

現在,看到兒子三年努力可能因為自己的失信行為化為泡影,饒先生後悔不已。他一改從前怠於履行的態度,立刻聯繫蒼南農商銀行,還清拖欠多年的20萬。

饒先生還主動聯繫了王法官:“我已經把欠蒼南農商銀行的款全部還上了,還請儘快將我從失信名單中刪除!”

孩子該不該為家長的失信行為負責?

小饒的經歷在網上流傳開後,也引發了一波爭議。而對“父母失信,子女受限”這件事,家長們都有自己的理解。

有人認為,父母失信,子女作為受益者,負責無可厚非

支持派

@霍小茶:爹欠錢不還,兒子讀書受限制,粗看起來好像有點不合理,畢竟欠錢的又不是兒子本身,不讓兒子讀書這種事又是牽涉到一輩子的前途。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排除個別極端情況,爹完全是個渣,從不管兒子。一般情況下,這個爹賺的錢,包括他欠錢不還做生意也好,用來過日子也好,兒子都是部分受益者,所以享受到了,就不能怪懲罰牽涉到自己。

@水武天地:在子女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時候,父母借債,子女其實也是受益人!

@游水鴨鴨:該!老賴就要這麼處理,可憐老賴家人的有沒有想過那些被欠著錢不還的人,別人賺的也是血汗錢!老賴不還錢他們的家人是不是也會受到影響,不這麼整頓惡性老賴會更多。

但也有家長反駁: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為父母的過失承擔責任。對付老賴,也不一定要牽連孩子:

反對派

@Elain:不公平呀,萬一有孩子跟父母關係不好,或者根本不管孩子的無良父母呢?銀行憑什麼有這個權利干涉孩子的未來?

@qinyu:爸爸的錯為什麼牽連到孩子?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哪怕是未成年人,有本事你限制當事人啊。

@鮑大妞小代:我只關注到分分鐘還了20萬,那說明有錢的,難道老賴不還,就沒有其他辦法了?

@晨曦:如果是家庭困難孩子自己貸款上的學,學校應考慮錄取。這家長明顯是有錢不還,支持學校做法。對付老賴只能用更絕的辦法。

兒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學,老爸卻被要求“交”20萬,否則不錄取!

其實,小饒的經歷並非個案。5月24日,湖北省武漢市黃州區的考生小陶,同樣因父母的借款合同糾紛案,報考航空院校受阻:

案件回顧

小陶的父母曾作為申請人,在某銀行黃岡市分行處按揭貸款買房,之後逾期未還款,尚欠銀行貸款25.9萬元。

此後,銀行將小陶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生效後,小陶爸媽也未依法履行義務。

5月24日,小陶報考航空院校時發現,在《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政治考核走訪調查材料》中,要求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地的法院出具相關證明,但由於爸媽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小陶不可能通過招飛單位審查。

為此,陶爸陶媽主動到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全面履行了法律義務。

小編數了數,近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案例還有不少:

7月6日,福建泉州外國語學校發佈《告知書》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名階段,需對新生父母是否屬於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排查。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學校不能為該新生辦理入學手續。

7月3日,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向衡水一中、衡水二中、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轄區內所有相關高收費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

看完這些案例,有網友總結:在法治社會,父母失信行為一定會影響子女。只有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和責任,為子女樹立一個好榜樣,才不會影響子女前程。

對此事,你怎麼看?

來源|青年時報(qnsb-guanfangweixin)、19樓、湖北日報、人民日報、澎湃新聞、微博、升學寶

信息來源:2018-07-12 北京青年報 微信公號

ID:beijingqingni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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