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一名法官近日被指控在禁區內攜帶藏匿武器,起因是他將一把上了膛的手槍帶入法院大樓,而且還不慎把槍掉了出來,被人發現。
據《華盛頓郵報》11日報道,事件發生在7月3日中午,地點是芝加哥萊頓刑事法院大樓,當事人卡萊普斯(Joseph Claps)現年70歲,是庫克縣巡迴法院的一名法官。
事發時的監控顯示,卡萊普斯當時帶著墨鏡,外套搭在手上,與兩名女職員迎面走過。正當他舉手與兩人打招呼時,槍從他身上掉了出來。
卡萊普斯隨即撿起槍,若無其事地走開了。一名知情者表示,事件發生時,卡萊普斯正朝法庭走去。
兩名職員是副治安官,她們注意到了手槍,但當時並沒有太大反應,只是回頭看了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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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克縣警長辦公室首席政策官史密斯(Cara Smith)11日表示,卡萊普斯的手槍掉在地上時是上了膛的。
她說,法官、治安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員可以不經過金屬探測器就進入法院大樓。卡萊普斯擁有持槍資格及有效的“隱匿持槍證”,但州法律禁止在法院等場所攜帶槍支。
史密斯認為,問題在於卡萊普斯是否被法律豁免,也許他曾因某種威脅或其他情況被允許持槍。
不過,庫克縣巡迴法院首席法官伊萬斯(Timothy Evans)表示,卡萊普斯並沒有被豁免可以攜帶武器進入法院。
上週五,卡萊普斯被指控禁區內攜帶藏匿武器,不過未被拘留。伊萬斯稱,這項指控最高可被判處60天監禁和150美元罰款。
庫克縣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羅伯特·弗雷(Robert Foley)表示,為了避嫌,此案會被移交給伊利諾伊州總檢察長。
案件將於7月19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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