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秦朝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濟寧新聞網訊 2018年4月下旬,中共濟寧市紀委、濟寧市監委對嘉祥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秦朝濱嚴重違紀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秦朝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情況;違反廉潔紀律,謀取特殊交通待遇。利用職務便利,採用侵吞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秦朝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缺失和法律意識,權力觀錯位,貪慾膨脹,大肆利用職權攫取鉅額非法利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近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濟寧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濟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秦朝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審查調查期間,秦朝濱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反思,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放鬆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思想逐漸滑坡,缺失了信仰,摒棄了初心。沒有珍惜組織給予的幹事創業平臺,尊崇和踐行黨章,貢獻自己的才智。特別是任鄉鎮黨委書記後,面對權力喪失了定力,沒有抵禦住金錢的誘惑,利慾薰心,私慾膨脹,利用權力進行利益的輸送和交換,最終突破了道德底線、法律紅線,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辜負了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望。其決心努力改造,把認罪悔罪的過程看成對自己的一次再造,重塑自我。(來源:廉潔濟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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