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騰訊、阿里、百度註冊地不是中國,而是加勒比海中一個島?

用戶50610995549


說到加勒比,很多人腦海中的第一印象可能都是加勒比海盜。可是誰能想到在加勒比群島中有著大批大批的科技公司立戶。他們為什麼要選擇加勒比呢?不怕被海盜搶嗎?


其實加勒比群島不僅僅風景優美,還是全世界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和“避稅天堂”。根據當地的法律,組建公司無需政府批准,只有部分商務活動要求註冊和登記。所以,在加勒比註冊公司,手續極大地簡化了。

我們就拿阿里巴巴來看,在14年美國上市的主體是阿里巴巴控股有限公司,註冊地是加勒比地區的開曼群島。因為阿里巴巴的主要業務還在國內,註冊地在國外顯然不大方便運營。所以,馬雲就在杭州等地註冊了很多家實體子公司,比如浙江淘寶、浙江天貓等。


那麼為什麼阿里巴巴。百度、騰訊要將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呢?

1.合法地避稅

我們知道,稅收一直是企業無法擺脫的負擔。就拿阿里來說,即使是把公司註冊在境外,每日的稅額依然高達1億元人民幣。在不能偷稅漏稅的情況下,只能尋找一些稅收少的地區來註冊公司,開曼群島無疑是最好的選擇。當然,國家自然也不會坐視不管。目前,我國已經開始和開曼合作,企業能合法避稅的空間越來越小。

2.方便上市公司

在開曼群島轉移鉅額資金並不受限制,極大地簡化了資本運作的過程。比如一家企業要在海外上市,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在開曼群島註冊一個境外公司,然後再對境內公司進行全資收購,就可以輕鬆地將一家公司的資金轉出,並且不收到限制。

不知道各位看官們是如何看待這種合法避稅的呢?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讓更多人看到您的觀點,謝謝!


科飛貓科技公社


看到加勒比,第一反應是不是:加勒比不都是海盜嗎?不怕被搶嗎?

其實加勒比海中的這個群島,不僅風景優美,還成為了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和“避稅天堂”。當然,BAT成為中國的互聯網巨頭,一直是中國人民聚焦的熱點,稍有風吹草動,就能掀起巨大的輿論。

其實不僅是BAT,國內外很多著名的科技公司、互聯網公司和金融公司都在開曼群島和其他幾個離岸金融中心註冊。開曼群島只是其中一個,還有其他兩個比較著名的離岸中心,英屬維京群島和百慕大。

為什麼要在那兒註冊公司?

我們來看下三個地區設立公司的不同,主要看下公司設立的批准、年度費用和所得以及稅收。

公司設立的批准:

開曼群島:組建公司無需政府批准,但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註冊和登記。

英屬維爾京群島:組建公司不需經政府批准。但是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註冊登記。

百慕大:所有海外公司發行或轉讓股份都必須得到百慕大金融局批准,受益人必須向金融局公開身份。與申請書一起提交的所有數據(公司大綱中包含的信息除外)不對外公開。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特別批准。

可見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群島的公司設立要求很低,很多都不需要許可或登記。百慕大的條件要稍微嚴格一些。

年度費用和所得:

開曼群島:要求海外公司在成立時及其後的每年一月份繳納一筆費用。繳費標準根據公司類型和股本金多少計算而定。每年一月份,海外公司必須填報所得申報表。此外,海外公司還要確認其公司大綱沒有改動、公司業務主要在開曼群島外進行、在開曼群島境內至少舉行過一次董事會。

英屬維爾京群島:要求國際商務公司從成立始,每年5月31日或者11月20日(根據成立日期在上半年還是下半年決定)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註冊處繳納一筆費用,收費標準一局股本金滑動計算而得:1、股本金等於或少於50000美元,繳納350美元。2、股本金大於50000美元,繳納1100美元。無需填報年度所得申報表。

百慕大:外海公司應在成立時和之後的每年1月支付費用(如果成立日在8月31日之後則該年費用減半)。收費標準依據額定股本金數量和股票發行溢價多少計算,最少為1780美元,最多為27825美元。公司必須上報年度所得申報表,列出公司主要業務。

三個地區收的年費標準清晰,費用可以說相當低了差不多佔股本金的2%到7%。

稅收方面:

開曼群島:不對海外公司及其股東征稅。海外公司有權從開曼群島政府處得到保證,開曼群島對利潤、所得、收益、增值徵稅的立法、以及對房產稅和遺產稅的立法將不適用海外公司,也不適用其股份,也不能以預提方式徵收。

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對國際商務公司或居住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外的公司股東征稅。英屬維京群島政府對未來不徵稅不做擔保和保證。

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對海外公司或者股東征稅。海外公司可向財政部申請,而且很可能會從財政部得到保障,其他的房產、遺產稅不適用於海外公司及其經營活動,也不適用該公司的股票。


鎂客網


準確的來說,是這樣的:

  • 騰訊、阿里、百度的總部,分別在深圳、杭州、北京。

  • 騰訊、阿里、百度的上市主體,都不在國內註冊,而是選在加勒比海中一個島——開曼群島 。

一、開曼群島是何許人也?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也叫凱門群島,是加勒比海中的一個島嶼群。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組成。隸屬於英國。金融、潛水、旅遊尤為出名,是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和「避稅天堂」。面積為 264 平方公里,約為我國國土面積的 264 ÷ 9634057 ≈ 1/36493 ,足夠小吧。但就是有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奇虎360、人人網、金山軟件、譁哩譁哩、蒙牛、李寧、噹噹、匯源、碧桂園等眾多大陸企業選擇在這裡註冊。有點意思吧?

二、為什麼這麼多大公司選擇在這裡註冊?

下面說說在這裡開公司的幾個優勢:

1.避稅

根據當地法律規定,開曼群島是豁免繳稅義務。所以在這裡註冊的公司除了年度牌照費外沒有其他稅收,他們就可以註冊在這裡,而辦公於其他地方。比如,騰訊註冊在開曼,主辦公在中國深圳。阿里註冊在開曼,公司總部在則中國杭州。。。

2.利於上市

介於我國相關法律對企業上市的一系列政策比較緊,在國內經營的主體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國外上市的。辦法總比困難多,「VIE 股權結構」應運而生,我們可以在境外註冊上市,境內進行業務運營。這樣上市實體與業務實體相分離,就能夠合理的規避我國政府對於企業海外上市的嚴格規制,進行順利上市。

3.政策寬

在開曼註冊公司流程簡單快捷,維護成本還低。股東和董事姓名只在公司文件上就行,無需對外公開,信息保密可以做的很好。同時,離岸公司也無需每年召開股東大會,自由度可以說是很大。

綜上所述,眾多大企業將自己的註冊地選在開曼群島不是因為這裡風景美麗,而是因為這裡相對國內註冊有太多的便利可圖。


stormzhang


首先需要明確,騰訊、阿里、百度的註冊地都在中國,在深圳、杭州和北京。但是,在加勒比海的一些群島,如開曼等,也確實都註冊了公司。而在這些群島註冊公司的,也決不只是騰訊、阿里和百度,世界上很多國家的企業,都在這裡註冊了公司,並通過這些公司進行各種交易,包括產品銷售、原材料進口等。原因就在於,可以進行合理避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群島也被稱作避稅天堂。因此,一些無良企業和不法商販等,也充分利用這裡的避稅資源,從事逃稅、漏稅、偷稅等行為,損害註冊地所在國的利益,造成註冊地所在國的財富流失。因此,對利用避稅天堂進行避稅甚至偷漏稅的行為,也引起了各國、尤其是主要經濟國家的重視,相關的國際反避稅機構或聯盟也先後成立,共同商討如何解決避稅天堂的避稅甚至偷漏稅問題,並已經組織力量進行調查。特別是2017年6月7日,由68個國家在法國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總部簽署的《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出臺以後,相關的國際反避稅的內容、標準等也有了進一步明確。中國也是68個國家之一,參與了公約簽訂。

這也意味著,今後,凡是到避稅天堂註冊公司的,也會引起相關國家的密切關注,會對企業的行為進行跟蹤調查,一旦發現惡意避稅、特別是偷逃稅行為的,相關國家也會共同商討,研究解決辦法,提出處理意見。從總體上講,國際上對避稅天堂的避稅行為,已經在容忍度上有了重要進展,形成了共識。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一定會採取措施,解決避稅天堂的避稅問題。


譚浩俊


簡單地說,一是避稅,二是形勢所迫。鑑於,商人是一個逐利的群體,我個人認為“避稅”是最主要原因。開始的時候,能有多少情懷,誰說的清。

一方面,開曼群島,別稱“避稅天堂”。這些公司僅僅是在開曼註冊,並沒有實際的業務,當地也不會徵收多少稅,只徵收一些更具有象徵意義的管理費。

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的意識形態的不同和外來資本監管,如果這些信息類的公司在國內註冊,將會帶來諸多的不便。


奮鬥在京都


謝邀請,因為只有在這些島註冊的互聯網企業,如騰訊、阿里、百度、京東才能夠上市融資。

一切都源於VIE結構

1、什麼是IPO,首先我們清楚什麼是IPO才好去分析

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我們國內的證券市場有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交市場,企業登錄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才叫IPO,才叫上市,才能直接就融資,其他的都只能叫做掛牌,新三板現在雖然也是全國性交易市場,但是在這裡掛牌的企業的只能通過定增的方式進行融資,在新三板掛牌,意味著是在這個交易所做了股份登記備案,可以交易,可以定增融資,但並沒有實現立馬就融資的,所以才有那麼多的僵死股,而區域性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連股改都沒有做過,只是做一個登記備案,讓更多的投資者看到,就相當於沒有作品的明星去戛納電影節走紅地毯,讓更多的人看到、關注,實現知名度的傳播。

2、看我們內地和納斯達克(互聯網公司主要在納斯達克上市)對上市的要求

國內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和創業板都是對盈利有要求的,新三板在2013年後才真正發展起來,雖說沒有盈利要求,但是並不具備馬上融資的能力,只能定增融資,對於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等互聯網企業都不滿足條件。

要修改上市條件,必須修改《證券法》,這個是個大事,慢慢來,創業板有盈利要求,而且排隊企業太多,隨著新三板的也有一些小型知名的互聯網企業登錄新三板,比如虎嗅網和天涯社區

納斯達克交易市場對企業是可以沒有盈利要求的,只要有收入等要求即可,京東2014年上市的時候,還是虧損的,在國內根本不可能上市,企業互聯網企業也多達不到國內上市的這種要求。

因為盈利的要求不符合,所以才選擇在國外上市。

3、既然選擇在國外上市,那麼為什麼要在開曼群島註冊了,那是因為,在國內經營的主體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國外上市的,所以,就想了一個辦法,在開曼群島註冊一個母公司,用這個母公司再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用這家香港公司在內地成立一家公司,通過這家公司協議控制經營的主體企業,這個企業成為“可變利益實體”,這種股權結構叫做VIE結構。

最早是新浪發明的,2000年,新浪以VIE模式成功實現美國上市,VIE甚至還得名"新浪模式"。新浪模式隨後被一大批中國互聯網公司效仿,搜狐、百度等均以VIE模式成功登陸境外資本市場。

具體結構如下:

4、除了VIE模式的原因以外,在開曼群島註冊,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稅收!

根據開曼群島的稅收規定,島內稅種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旅遊者稅等幾個簡單的稅種。幾十年來沒有開徵過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不動產稅。這樣,國內互聯網公司選擇設立立案公司的原因就呼之欲出了。

5、以阿里巴巴為例,看下他的VIE架構


壹號股權


我去開曼群島看過也瞭解過相應的政策。美國上市中國公司除:搜狐註冊地是美國德拉華州,環球資源註冊地是百慕大群島、中華網在香港註冊之外其餘全是註冊加勒比海區域的開曼群島,當然包括阿里巴巴,百度了。香港上市的公司網易,慧聰,騰訊等大多數都是在開曼註冊的,還有:人人網、奇虎360、碧桂園、世茂地產、李寧、安踏。預估在開曼群島註冊的國內公司大概在一萬家左右。原因如下:



1.合理避稅:開曼群島目前是英國屬地。有點像我們國家的一國兩制,擁有比較大自主權。並且在1978年,因果頒佈的法令,永久免除開曼群島的稅收,還獲得相應的政策扶持,而開曼的當地政府遵循這樣的法令,直接對外免稅,這些公司考慮在開曼設置總公司,方便貨幣資產的存放。

2.資金自由:免稅區域,首先成了全球金融機構的駐紮地,外匯往來,貨幣兌換沒有門檻,可以把他想象成比特幣。金融聚集,依賴金融的公司也相繼進入,越大的公司,金融屬性越高。雖然所有的公司在國內都交了稅,但是把貨幣資產放在一個在開曼有公司的銀行手裡,那資金來去比較自由,劃撥速度也快。試想一下做全球產業的公司,貨幣集中在開曼群島,一分鐘就可以到達全球各地。在國內往國外匯款很複雜,為了便利,大家都會準備一些資本早日放在開曼群島的銀行裡。資金效率大大提高。



3.海外上市:VIE結構全稱是:可變利益實體,國內最早實行VIE公司結構的第一家公司是新浪,後來大家都效仿。國內公司開展經營,國外投資者持有國外公司的股權和債權,制定協議,這樣就避免了資本外流和國外投資者無法參與投資的需要,這樣的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最好,開曼免稅啊,海外上市也方便,符合美國,香港的要求。一句話:方便國內,國外的股東在海外上市後退出。 

4.融資需要:海外上市一樣,在開曼註冊一家公司,海外投資者方便投資,很多行業不允許非中國公民持有股權和參與投資的。比如:你在國內註冊了一家公司,傳媒,支付等行業不允許外資進入,但是你又想融資,怎麼辦?資方在開曼註冊一家公司,國內公司把股權轉化給債權與開曼的公司簽訂債權關係。資本就會進入。或者不受外資監管的公司,一起在開曼設立總公司,也方便外資投資。



5.管理合夥人的需要:開曼註冊的公司不單方便資本和上市等需要,也方便全球佈局的公司職員共同持股,無論你的核心員工是哪個國家的,是白人,黑人,亞洲龍一起持股開曼的股權作為激烈,方便管理,大家也認同。

總結: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特別想在開曼群島弄個公司,或者買點那裡的股權,我和你們一樣,去考察,參觀,也有這想法哦,有沒一同去看看的。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合偉說


據《創業最前線》報道,一個互聯網公司註冊聖地——開曼群島。百度、阿里巴巴、分眾傳媒、人人網、奇虎360…這些我們所熟知的互聯網公司,竟然都選擇在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區的一個面積約為我國1/36923的群島註冊,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是英國在西印度群島的一塊海外屬地,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3個島嶼組成。開曼群島是世界第四大離岸金融中心,並是著名的潛水勝地。(Wiki)

其它知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薩摩亞、香港、關島等。離岸公司是指並不在註冊地進行實質業務的公司。當地政府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



根據開曼群島的稅收規定,島內稅種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旅遊者稅等幾個簡單的稅種。幾十年來沒有開徵過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不動產稅。這樣,國內互聯網公司選擇設立立案公司的原因就呼之欲出了。

以下的內容來自張珂在知乎對這一問題的回答,詳細解讀了互聯網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設立離岸公司)的優勢,給正在創業路上的你參考。



不僅僅是互聯網公司,絕大多數知道開曼群島這個地方的都會把公司註冊在這兒。主要是它的政策太誘人了:

1.任何國籍年滿18歲的人都可以註冊;

2.註冊股本只要50,000美元,且不需要驗資(這可能是互聯網公司註冊開曼的原因,大家剛起步時都太小);

3.採用的是英式法,公司形式是豁免公司;

4.豁免公司意味著不用在當地交稅,避稅效果巨強;


5.並且股東資料絕對保密;

6.還不用在開曼舉行週年股東大會;

7.所有能想象到的金融服務業大佬全在開曼,有需要的時候不受其它繁瑣政策限制(這意味著你在內地開公司你的公司賬戶也不用跨國,直接在這些大佬的分行運行);

8、一位董事,且股東董事可同為一人(幹,我都心動了);

9.可以選擇任何詞彙在你的公司名稱裡面(但信託、再保險等要申請),像大學、研究所還有國內受限制的環球、聯邦等都可以用;

10.除了對銀行、保險、軍事等需申請外,公司用途無限制,你想幹什麼幹什麼;



11.在國內你享受的是外資的待遇,且註冊成功後可以直接投資。(比如控股、合資,投資)

12.剛做起來沒做好扛不住了需要暫停公司也巨方便,開曼允許隨時暫停公司,只要交年報費和年審費。


環球娛樂看點


這就說明很多人都搞錯了。

騰訊、阿里、百度的註冊地當然是在中國,這點沒有疑問,徹徹底底的中國公司,比如阿里的註冊地在杭州,當然是中國公司。

那為什麼阿里還要在開曼群島註冊一個公司呢?因為融資、上市的需要。

在中國,很多互聯網牌照只能頒發給中資公司,如果阿里(杭州)接受了孫正義的投資,就變成了外資公司,那阿里就沒法在中國發展了。

所以阿里需要在開曼註冊一個新公司,這也就是VIE架構,阿里在開曼註冊一個公司,我們叫阿里(開曼)。

於是孫正義投資阿里(開曼)公司,這樣阿里(開曼)公司大股東就是日本人,外資企業。

然後阿里(開曼)把融資拿到的錢給阿里(杭州)使用,阿里(開曼)和阿里(杭州)之間簽署協議,比如管理層人員、利潤分配等等,阿里(杭州)都要聽阿里(開曼)的。

這樣阿里(杭州)就繼續是中資企業,孫正義的投資也通過阿里(杭州)和阿里(開曼)簽署的協議而獲得了保障。

阿里後來的上市也是把阿里(開曼)上市,只不過阿里的股權結構設計保障了馬雲等人的投票權和控制權。

有人說阿里是為了避稅,是也不是。為什麼不是呢?因為阿里(杭州)在中國經營需要在中國交稅,一分也少不了,交完稅後的利潤轉移到阿里(開曼)。

這時就是為了避稅了,開曼不收稅,所以阿里(杭州)轉移過來的利潤都可以分配給股東了。

如果阿里在美國成立公司,叫做阿里(美國),那麼阿里(杭州)在中國交完稅,把利潤轉移到阿里(美國),這就等於阿里(美國)有了收入,就需要在美國再納稅,這就不划算了,所以阿里會選擇免稅的開曼。


上丞工作室


上面那個從網上抄來的答案提到了大型互聯網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的原因,那麼我這個答案就換個角度說說為什麼這些企業的註冊不在中國。先說結論:

1、BAT註冊在海外是國內現實導致的。

2、其實BAT還是註冊在中國的。

看起來很矛盾?待我細細講來。

互聯網行業現在是我國的香餑餑行業,可以說只要有好的想法,鼻屎大的一個項目都有很大概率融上一輪資。然而在BAT以及更早的三大門戶初創的時代,互聯網企業在國內資本眼中只是隨便被浪頭一打就翻的小船——事實也相去不遠,2000年前後的納斯達克寒冬讓互聯網企業十室九空——因此他們基本上得不到國內投資人的青睞。

沒有國內投資者,那麼就委身於國外資本吧。比如馬雲找到了孫正義。

然而當這些企業找到了可以支撐他們的境外資本時,一個比融不到資更加為難的問題擺在他們面前。

監管。

按照我國互聯網管理的相關規定,絕大多數互聯網企業所需要的資質和證照(比如文網文、ICP之類)都有一個紅線要求:申報企業不得含有任何外資成分(股份),這項要求至今仍在執行。

原因也好理解,限於我國國情,意識形態領域的管控一向是嚴格的,這種涉及信息宣傳領域的事情自然是一絲一毫不能放境外資本的意志進入了。然而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這等於是斷了他們的生意,這比沒錢更麻煩。

那麼,也就只有註冊在海外了。正好有這麼個地方叫英屬開曼群島,擁有避稅港的政策,又沒有外資管控,還能在歐美各股票交易所掛牌上市,簡直是融資的絕好之處。由此,BAT將其“總部”註冊在開曼以作融資之用。

然而,這只是解決了融資主體的問題,監管問題還沒解決呢?在開曼註冊的企業毫無疑問是外資,如何繼續在國內開展互聯網業務呢?

答案是,他們只把資金送入國內,不在工商關係上體現外資成分(股份)。簡單來說,就是由開曼的“總部”和國內主要的業務實體公司簽訂委託運營協議,由境外公司動用海外資金,以內地企業的名義開展業務。如此一來,境內公司雖然在資本上不體現外資成分,但實際使用了自海外融到的資金。

這種形式後來有了個名稱,叫做VIE。VIE架構本身的實現頗為複雜,但原理大致如此。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這種形式規避了國內法律的規定,既使得他們從海外獲得了融資,又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國內開展業務——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查查BAT的工商檔案,他們的真正業務主體:北京百度網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是真真正正由幾個境內自然人控股的公司,完全符合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

同時,對於監管部門而言,這種架構也並非導致管控失靈:因為境外資本說到底,也只是Baidu Inc. Tencent Inc.或者Alibaba Group的股東,而不是百度網訊、騰訊計算機系統、阿里巴巴網絡這些境內業務實體的股東——即境外資本無法直接干預境內實體,自然也就難以體現那些來自境外的意志。而若是萬一,BAT的董事會和經理層集體向境外勢力反水,國家也只需要使用外資管控政策就能直接掐死——畢竟就算是有代理協議,境外企業和境內實體公司在工商管理層面是沒有任何隸屬關係的兩個獨立法人,只要國家不承認VIE合法性,這境外“總部”和境內公司就可以輕鬆變成兩個毫無關係的陌路人,這樣就能掐斷境外一些不懷好意者的圖謀。

因此綜上所述,BAT在海外註冊總部,是他們融資需求與國家監管之間矛盾的處理方式,而同時,BAT也並非是不在國內註冊,他們只是將“總部”註冊在境外進行融資,而實際開展業務的真正的總部,可是好好的註冊在國內的。

所以以後各位也不要說什麼“BAT不是中國企業”之類的蠢話了,畢竟人家真正開展業務的主體,那是100%的中國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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