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府作為地方一級行政區劃是在唐朝時開始出現的,在京師、陪都和道治所在地置府,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數量較少。到了宋代,府的設置逐漸多了起來。宋代的府,隸屬於地方第一級行政機構路,長官為知府(全稱為權知某府事)。

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到了明清時期,府作為省下的主要行政機構而廣泛存在,其行政長官知府也由派遣性的官職作為正式的地方官。同知是知府唯一的副職,還有具有監察府長官職責的通判等職。

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州是一個很古老的名稱,中國早就有九州之說,九州一詞也成為中國的代稱之一。之前的州還比較模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行政區劃。到了漢武帝時,把全國劃為十三州作為監察區,任命刺史為監察官員。到了東漢末年州才正式演化為正式的地方行政機構,成為郡之上的地方第一級行政機構。

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明清時期,州下降為二級和三級行政機構,除土州以外州分為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直屬於省管轄,散州和縣一樣同為府管轄。

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在清朝,知府的品級是正四品,州的行政長官知州開始都是從五品。到乾隆年間,將直隸州知州的品級升為正五品,散州的知州降為從六品。散州在地方行政區劃的層次上和縣是一樣的,都是縣級,但從主官的平級上來看,州的地位要稍微高於縣。對比現在來看,府就相當於地級市,直隸州相當於省直管縣,而散州則相當於由地級市代管的縣級市。

明清時府和州以及直隸州和散州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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