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 探索建立訴訟志願者制度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 探索建立訴訟志願者制度

案例三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式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

探索建立訴訟志願者制度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按照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要求,積極主動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探索建立司法訴訟志願者崗位,將其作為增補審判輔助人員的一種特殊機制,有效緩解了人案矛盾。司法訴訟志願者的管理、考核和保障機制為省級統管後如何健全完善地方黨委政府對審判輔助事務的支持模式探索出一條新路。

大興法院共有員額法官102名,除在編法官助理80名、聘用制書記員73名外,還包括78名司法訴訟志願者,佔全部審判輔助人員的67.24%。該院7個派出法庭27名員額法官,共配備司法訴訟志願者31名,基本實現“一人一輔”。實現這一配備模式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積極協調拓寬人員增補渠道。在用足用好高院分配的輔助人員招錄名額的同時,大興法院科學制定招錄標準,在充分考慮轄區內不同法庭案件特點、人員配比和社情民意差異基礎上,統籌安排各人民法庭自主招錄部分審判輔助人員,並推動相關人民法庭與所在地政府協商溝通,普遍建立規範化、常態化的司法訴訟志願者制度。該制度嚴格遵循“政府招錄、法官選用、財政出資、團隊考核”原則,由法庭所在轄區政府發佈招聘公告,用人法官面試決定人選,政府與所聘人員簽訂工作合同,並支付工資,由所在團隊法官對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是充分發揮志願者地緣優勢。各人民法庭招錄的司法訴訟志願者多為法庭轄區內居民,能夠發揮地緣優勢。在涉及徵地拆遷糾紛、家庭內部分割拆遷利益的案件時,志願者充分發揮熟悉社情民意、地方風俗的優勢,配合法官開展調解工作,更有利於推動案結事了;在現場勘驗、外出送達等司法事務中,志願者發揮“嚮導”作用,大大提升了勘驗、送達的事務效率;根據法庭解決的糾紛多發生在家庭內部和鄰里之間的特點,志願者作為“聯絡員”,負責前期溝通聯絡,加強與基層調解組織、婦聯組織、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的協調合作,有力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三是定職明責確保人員使用規範。各法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審判流程指引、工作職責規定,明確志願者介入審判流程節點通常為開庭前和庭審後,規定在“一審一輔”“一審一助一輔”情況下,司法訴訟志願者工作職責包括安排開庭時間、傳喚當事人等開庭前準備工作;案件材料整理、文書校核、歸檔等庭審善後工作;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等。2016年適用該制度以來,審判團隊質效得到明顯提高,法官年人均結案從235.2件上升至317.8件,增幅達35.12%。

四是強化監督考核提升輔助效能。為確保志願者作用切實發揮到位,該院規定法官對所在團隊的司法訴訟志願者享有任免權、指導權和考核權。法官通過庭內案件系統,對志願者分配工作任務,並通過系統進行督辦,日常工作情況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參考;制定工作考核辦法,對司法訴訟志願者工作進行量化評價,工作量和工作實效作為對司法訴訟志願者獎勵的重要依據。

五是多方爭取提高人員職業保障。為確保司法訴訟志願者能夠安心穩定工作,大興法院為志願者提供等同院內在編人員的辦公設備、工作環境、加班津貼;並通過多方爭取,確保志願者“五險”保障到位。2017年大興區政府撥付支持該院非在編人員經費共計800萬餘元。各人民法庭所在地政府專項財政支持基本與轄區經濟發展水平及人員學歷相符,司法訴訟志願者月基本工資3400-5400元不等,其中開發區法庭共有11名司法訴訟志願者,月基本工資最低4600元,最高5400元,人均月基本工資達到4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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