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林:「我的老師凱爾森」

沃格林:“我的老師凱爾森”

1981年,奧地利發行的凱爾森誕辰百年紀念郵票。資料圖

陳夏紅

埃裡希·沃格林,一位1901年出生在科隆的德國人,早年就讀於維也納大學法學院。1938年,德國佔領奧地利之後,沃格林僥倖經瑞士逃離,避居美國,最終成為政治哲學領域的泰斗級大神。

最近,他的口述自傳《自傳體反思錄》中譯本出版,我們得以有機會了解他的精彩人生與學術思想的梗概,尤其讓我好奇的是沃格林和分析法學大師凱爾森之間的交往。

1919年,沃格林進入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是時,奧匈帝國早已崩潰,但維也納大學依舊是奧匈帝國版圖內高等教育的翹楚、學術思想的聖殿,頗有舊時王謝的氣象。

當時執教於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大咖,最著名的當屬凱爾森,當然還有凱爾森的學生阿爾弗雷德·馮·費德洛斯、阿道夫·默克爾。另外,維澤爾、米塞斯等盛極一時的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們,當時也執教於維也納大學;熊彼特儘管不在維也納,但他的思想始終瀰漫在維也納大學的校園裡。

其他學科,諸如理論物理、歷史、音樂、心理學等,也都翹楚雲集。沃格林進入維也納大學時,可以說趕上最好的時代。

作為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的學生,沃格林得以與當時名重一時的諸多法學家接觸。這裡面最有名的當然是凱爾森,凱爾森作為奧地利憲法的執筆者,在當時如日中天、風光無限。再比如,經濟學家兼社會學家施潘,在經濟學界也是名重一時的大咖。

當然,還有社會民主黨的首席理論家馬克斯·阿德勒、社會民主黨的鐵粉格林貝格、國際法學家施特里索爾、民法學家沙伊、民事訴訟法學家胡普卡等。

沃格林是作為政治學博士入學的。他之所以選擇攻讀政治學博士學位,首先是因為學制短,正常情況下3年即可以拿到博士學位,而法學博士一般都需要4年以上時間,早畢業、早掙錢,可以極大地緩解沃格林的經濟窘境;而沃格林決定攻讀政治學博士的另外一個原因,則是他“模糊而強烈”的學術抱負,“法學博士學位的誘惑在於,如果你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人,你最終可以落腳當公務員,而我不想當公務員”。

當然,沃格林選擇攻讀政治學博士,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法學院無出其右的師資力量,比如,前文提及的凱爾森、施潘等,這兩位稍晚點也成為沃格林的導師。

維也納大學的特色之一,就是各種正式、非正式討論課的盛行。比如有關凱爾森的討論課,沃格林這樣回憶:“通過凱爾森的討論課,尤其是他自己開的討論課,我和一些學長建立了交往,尤其是國際法領域的費爾德羅斯和行政法領域的默克爾。和我年齡較為接近的有舒爾茨,後來成了紐約新社會研究學院的社會學教授。”

通過參加這些討論課,沃格林極大地擴充自己的朋友圈。在米塞斯的討論課上,他得以與哈耶克等人有了私交;在施潘的討論課上,也與一些國家社會主義者成為至交,只不過後來因為希特勒的入侵,而逐漸切斷與這些學友的聯繫。

這個朋友圈,最終轉化成維也納大學的“精神共同體”。沃格林和他的學友們,不管是哪個專業,不管從事什麼職業,每月都會選擇在某成員家中定期聚會。

在聚會上,由一個人做專題演講,而其他人則圍繞演講主題進行討論,最後甚至會將演講者批判的體無完膚。在思想上他們殊死搏鬥,不惜一切地砥礪與交鋒。

但在生活中,他們又情意脈脈,他們定下一條不成文的規矩:無論是在誰家裡聚會,主人都不能成為演講者,因為只有主人家的女性會被破例邀請加入討論,在女主人面前批駁東道主,實在是太缺乏教養。

在維也納大學期間,較之其他老師,凱爾森對沃格林產生了更為重大的影響。

沃格林回憶道:“凱爾森吸引我的,是一位偉大的法律人所特有的分析工作的精準。純粹法理論的成功,以及它在法哲學方面持續的重要性,使人們有時候會忘記凱爾森是一個法律實務工作者,曾起草過1920年奧地利憲法,是憲法法院的成員。關於他所起草的憲法的言論,極大地展示出他在法律方面的敏銳。我得說,我從凱爾森那裡學到的是對文本認真負責的分析,這是他本人卷帙浩繁的作品和課堂討論中的做法。”

對於凱爾森的貢獻,沃格林讚不絕口,“這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分析家的輝煌成就,它是如此優秀,以至於很難加以改善。凱爾森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仍然是任何分析法理論的內核。後來我在給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法學院講授法學課程時使用了這個內核,自己作了一些改進。我想強調的是,關於純粹法理論的基本有效性,我從凱爾森之間從來沒有意見分歧”。

這種對凱爾森的切慕,也讓沃格林選擇凱爾森作為他的導師。1929年,沃格林成為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編外講師,先後擔任憲法和行政法學的助教,協助凱爾森、默克爾等學者。

然而,在學術觀點層面,隨著沃格林學術思想的日臻豐滿,他和凱爾森還是產生了分歧,這甚至影響了他們的私交。1936年,也就是沃格林獲得副教授資格那一年,他的專著《論權威主義國家》出版,其中一部分內容詳細分析了凱爾森的純粹法理論和奧地利政治理論的關聯。

沃格林並不反對純粹法理論,但反對純粹法理論聲稱要取代政治理論。在沃格林看來,對於理解政治問題,僅有法律分析理論完全不夠。但因為如此,沃格林和凱爾森漸行漸遠。甚至時隔多年後,1952年,同在美國的凱爾森還擬為新創刊的《新政治科學》撰文,大力撻伐沃格林,“要徹底碾壓我”。

好在凱爾森在發表前,向沃格林提供了初稿,而沃格林又小心翼翼但不失嚴肅認真地寫信告訴他,他對相關歷史和哲學問題的理解並不正確,那篇文章發表出來只會有損他的聲望,而不是有損我的聲望。

凱爾森的這篇文章最終沒有發表,但凱爾森和沃格林的師生緣,也終究沒有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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