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共同擁有的房屋,因其中一方的原因而被司法拍賣,另一方能申請中止拍賣嗎?

一排糖_gvw


首先表態,現在要求中止拍賣已經有些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現在法院已經到了拍賣程序,說明前期案外人執行異議以及執行異議之訴都沒有搞,現在著急沒有意義,只需要提供證據向法院說明,房屋有自己的份額,只要證據確鑿一般還是會保留合法份額的。

雖然本案採取措施晚了,但是遇到類似情況時還是可以依法採取措施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很多時候共有物登記的只有一方名字,法院查詢後一般也只能以為是登記人個人財產,在執行程序開始前,共有人其實可以按照份額依法進行析產的,依法按照各方份額分割共有物,這樣其實一開始就杜絕了後面的麻煩。有時候知道晚了,執行程序已經啟動,也可以提出執行異議,尤其是財產實際所有人和登記人不符的,只要證據足夠,法院也是可以中止執行的。當然了,本案屬於共有物,各方都有份額,執行異議估計會被駁回。即使執行異議被駁回,案外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在訴訟過程中執行程序也是要暫時中止的,需要等執行異議之訴的結果。如果案外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其享有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法院也會撤銷原裁定,判決不得執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的,當然是駁回異議繼續執行。


孤獨1749


我來說點更易理解的大白話,兩人共同擁的有房屋,如是夫妻關係,在拿不出解決賬務行之有效的方法時,另一方是不能申請中止拍賣的。如不是夫妻關係,兄弟姐妹/父子共同擁有的房屋,在拿不出解決賬務行之有效的方法時,也是不可以中止拍賣的。但是另一方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應向法庭提交購買房屋時的繳費記錄,取得房屋的1/2的產權。拍賣之後的款項,1/2會打到你賬戶,剩下1/2的款項用來強制執行歸還欠款。


陶家小余


兩人共有的房屋,因其中一方的原因而被司法拍賣,另一方能申請中止拍賣嗎?

如果拍賣程序已經啟動,該房屋產權共有人不能申請中止拍賣,卻可以通過參加拍賣活動來實現自己的目的。


不糊塗時塗糊不


目前個人只知道兩種方法:一是隻查封不處置,一是繼續處置。但繼續處置時,很多的案外共有人會以其享有所有權為由提出異議。執行法院一般都是依據“物權優於債權”的原則,特別是不可分割的共有物,只查封而不再處置。因共有人在共有物分割時負有相關的義務,並且享有優先購買權和獲得與自己擁有的共有物相對應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應有的權利,所以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利,依法不能阻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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