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归妻子,岂是“一时糊涂”?

7月8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凉山州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凉山州结合省纪委“3+X”专项治理部署,创新开展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简称“清卡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上个月,在凉山州冕宁县麦地沟乡软心沟村,举行了一场村民代表大会,村党支部书记莫某主动在会上做了检讨,“我也是一时糊涂,才将剩余的50亩退耕还林面积登记在了妻子名下,我现在知道错了,恳请大家原谅。”(7月9日 人民网)

这则题为《将50亩退耕还林面积记到妻子名下 村支书检讨》的报道,本身就非常引人注目。如果说50亩退耕还林款被村上集体冒领用于公益事业了,那还有些许的说辞;而这位村支书倒好,“剩余的50亩退耕还林面积”一说本就荒唐,还直接登记在自己妻子的名下,已经不是一个“过分”形容得出的。然而,这还不算奇葩,真正的奇葩是这位村支书面对调查,在“东窗事发”后竟轻描淡写地说是“一时糊涂”!一个“糊涂”的人,怎么不把面积登记在别人的名下呢?恐怕他不但不糊涂,而且清醒得很!

村支书是什么人?全村发展的决策者、领头羊,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传递者,百姓心声的倾听者、上达者,群众利益的保护者。也就是说,村支书是直接与群众接触的基层干部。也许,在百姓心中,村支书就是说话能算话的“官”。因此,诸多的惠民政策,都需要在这儿兑现。因此,作为村支书,理应不折不扣地让群众享受到国家政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甚至竭尽全力为群众争取。这位村支书倒好,把退耕还林补助通过谎报面积等手段“登记到妻子名下”,极尽造假谋私之能事,上期组织,下骗群众,还有什么党性可言!

从舆论角度讲,就算自己贪掉了群众的钱,也不能装着“一时糊涂”吧!之前媒体报道过河南省洛阳市栾川一位村支书,“见不得”乡亲们在贫穷中吃苦受罪,投入巨资带领百姓脱贫致富;而这位村支书却是“见不得”群众有点利益,一有机会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相比之下,岂一个“天渊之别”能够形容!非但不为“民”作主,反而把“民”害得苦,如此的“领头羊”,还谈什么服务,道什么奉献!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就应当常把百姓疾苦挂在心头。为民请命,为民谋利,是自己的职责;把群众当成发财的工具,焉能得到大家的拥戴!

“既然来当兵,就知责任大;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咱妈妈 谁来保卫她,谁来保卫她”,一首《说句心里话》,唱出了军人的责任。那么,作为党员干部,既然入了组织、当了领导,就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并为尽这份责任而努力。对百姓利益“雁过拨毛”是什么责任?把严重的党性问题轻描淡写为“一时糊涂”,这又是什么责任?胆又从何来呢?利欲熏心使然也!须知,少点投机钻营,多点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才能有效避免那些心中清楚着的“一时糊涂”,真正为民服务。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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