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語出《淮南子》

仲春時節的海南,山青海碧,日暖風輕。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在海南省博鰲開幕。主旨演講中指出,中國的先人們早在2500多年前就認識到:“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此語出自《淮南子•汜論訓》,是中國人民始終與時俱進、一往無前,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於自我革命、自我革新,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真實寫照。

原文引述如下:

魯昭公有慈母而愛之,死,為之練冠,故有慈母之服。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末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未始有常也。故聖人制禮樂,而不制於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舊。

現翻譯如下:

魯昭公有位奶媽,昭公十分敬愛她,奶媽去世以後,昭公破例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為奶媽守孝的禮節。陽陵國侯殺死了蓼侯,並搶走了蓼侯的夫人,所以從此以後舉行大饗祭典時廢除了由夫人執豆的禮儀。由此看來,先王的制度,不適宜的就廢除它;而近代的處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繼承發揚。所以是禮樂從來就不是一成不變的。禮樂是聖人制定的,並不是聖人受禮樂限制的;治理國家雖有常規,但必須以便利民眾為根本;政令教化雖有常法,但必須以切實有效為最好。如果對民眾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適合實際情況,就不必一定要遵循舊法。

“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語出《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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