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遺產(民間故事)

王芳從農村來城裡打工,幾年下來,由於她漂亮能幹,慢慢引起了老闆的注意。再後來,兩人接觸越來越頻繁,就住在了一起。

老闆叫劉立,他倒是真愛王芳,但劉立的母親知道後卻極力反對這門婚姻,這事就這麼拖著。

一天,王芳突然感覺身體不舒服,就一個人到醫院去檢查。沒想到的是,醫生告訴她懷孕了。這讓王芳又驚又喜,她急忙打電話把這事告訴了劉立。劉立放下電話開車就趕到了醫院,高興地為將來的孩子辦理了生育檔案,在飯店裡好好慶祝了一番。將王芳送回家後,劉立說他要趁此機會再次說服母親,儘快與王芳領證。

王芳躺在床上盡情地想象著未來的美好日子,等待著劉立給她帶回來好消息。然而,一直等到半夜還沒有消息。忽然,她的手機響了,電話是交警隊打來的,告訴她劉立在路上出了車禍,讓她儘快趕到醫院。當王芳見到劉立時,劉立已經去世了。

王芳的姐姐得到這一消息,從家裡趕了過來。難過之餘,她也為王芳以後的生活發起了愁,勸她還是把孩子打掉吧。沒想到王芳卻固執地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王芳姐姐問:“那你怎麼養活孩子呢?”一語提醒夢中人,王芳一下子也不言語了。忽然,王芳說:“劉立曾把這套房子交給我了,我把房子賣了,就有錢了。”

王芳姐姐不放心地問:“房子你過戶了嗎?”王芳搖搖頭,但她堅持認為孩子是劉立的親生骨肉,應該得到父親的財產。王芳姐姐聽了還是忐忑不安,畢竟我們國家法律不保護“同居夫妻”。

幾天後,劉立的葬禮結束了,也沒人通知王芳參加。而且那天下班後,王芳發現她的東西被扔出了房間,門鎖也換掉了。王芳她急忙給劉立的母親打電話,告訴她自己有了劉立的孩子,希望允許自己在這裡住下去。沒想到劉立的母親一口回絕,說:“劉立剛死,你就有了孩子,是不是想訛詐呀?要想分家產連門兒都沒有!”

被逼無奈,王芳只好在外邊租了房子居住,後來又艱難地把孩子生了下來。為了給孩子爭得應有的名分和遺產,王芳諮詢了律師後,上了法庭。

這樁案子並不複雜,法官告訴雙方,此案的關鍵是確定這個孩子到底與劉立有沒有血緣關係。於是律師拿出了王芳和劉立同居時的一些生活照片。被告律師看完這些,認為僅憑這些,還不能承認這個孩子和劉立存在血緣關係,他們建議做親子鑑定。然而劉立已經火葬,無法提取DNA。此時,王芳想到一個關鍵細節,那就是劉立在醫院為孩子填寫的生育檔案!

白紙黑字,最終讓劉立母親默認了這個孩子是劉立的親生孩子。但是她還是不明白,兒子去世的時候,這個孩子還只是個胎兒,難道法律上胎兒也有分割財產的權利?法官很肯定地點頭:繼承法明確說了,對於胎兒,在遺產分割的時候,要保留適當的份額。將來胎兒出生以後,如果成活的話,他應該繼承的份額都要給他;如果出生後死了,那麼為他保留的份額,再作為遺產進行法定分割。

聽了法官的解釋,劉立母親只好同意法院的調解,王芳為孩子爭得了應得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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