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小故事」來自法援中心的「急救車」

「法援小故事」來自法援中心的“急救車”

“作為一名120急救車司機,我一直都在救護別人,但這回我要感謝法律援助中心“救護”了我!”拿到勝訴判決書後,董大力(化名)激動地說。

「法援小故事」來自法援中心的“急救車”

董大力是宿州市某醫院的一名救護車駕駛員,在一次夜間前往埇橋區某鄉鎮執行急救任務的途中,一輛貨車迎面撞來,造成董大力身體多處嚴重受傷,經認定,此次交通事故中那名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董大力承擔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董大力被送往宿州市某醫院進行治療。董大力系工作原因受傷,屬於工傷,治療結束後經鑑定構成八級傷殘。董大力當初與用人單位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與單位之間系勞動關係,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董大力所在的宿州某醫院應當給董大力一系列工傷待遇的賠償,但用人單位僅僅支付了其住院期間醫療費用,而對《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其他各項賠償,一概不予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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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力和家人多次與該醫院協商,但院方均置之不理。董大力原本是個健康的小夥子,而現在因公受傷,留下八級殘疾,又失去收入生活困難,無奈之下,董大力在其家人陪同下來到了埇橋區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過法律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得到相應的賠償。

埇橋區法援中心工作人員詳細瞭解情況後,當即為董大力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並指派了專業的援助律師。律師接到指派後,立即著手對其案件進行梳理,幫助董大力收集所需證據,迅速向仲裁機構提請勞動仲裁,請求依法確認董大力所受損傷為工傷並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之後,又在本案一審、二審的訴訟中為董大力提供了法律援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支持了董大力的訴求,判令董大力所在的宿州某醫院支付董大力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200元、就業補助金5541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9552元,停工留薪工資20220元等費用,共計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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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後,董大力和家人緊緊握住援助律師的手感謝其大力相助,真誠表達了對法律援助這項政府民生工程的由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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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埇橋區法援中心張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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