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律师|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能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当事人咨询:你好,我去年8月份在一家汽修厂从事汽车维修工作,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向汽修厂老板主动提出离职,老板就一直没给我结清4月份的工资。我在汽修厂工作期间没有钱劳动合同,由于我是主动离职的,那么我可以因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吗?

深圳立帮律师团解答:

你好,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你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内未签劳动合同,你可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深圳立帮律师团,立足深圳及香港,提供多元化高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的实务及交叉领域风险防范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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