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委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地方官員擔任軍隊的第一政委,如建國初期行政區的書記兼任軍區第一政委,現在的公安部長是武警部隊第一政委,是為了協調雙方業務上的聯繫,所以第一政委更多是是象徵意義,沒有什麼實權。
二,部分軍隊單位不設副政委,而是設第一、第二甚至第三政委,級別相同但職權不同。現在已經沒有了
一,嚴格地講,政委就是第一政委。
二,權利的大小:
1,廣義地講,一般接受雙重領導的武裝機構才有第一政委,如武警部隊,通常由公安部長、廳長、局長兼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由自治區黨委書記兼任;省級監獄管理局,由省司法廳廳長兼任;預備役師由省委常委兼任,而其中級別高的第一政委大了。
2,狹義地講,一個單位不可能只有一個政委,可細分出副政委來。大軍區級的副政委可能有7-8個。團級的副政委可能1-2個。再嚴格地區分一下座次的話,就應該有第一副政委、第二副政委。而第一政委可以說就是政委。在這種情況下,是第一政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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