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祁同偉最後如果沒有自殺而是被捕,會被判什麼刑?

柒火


祁同偉的性格註定了他的最終結局,那是無法更改的,雖然他很想“勝天半子”,但是現實就是這麼殘酷,在明白自己無法與命運抗衡後,他選擇了飲彈自殺!

漢東省前任省委書記趙立春的兒子趙瑞龍,在其手機通訊錄稱呼祁同偉“祁驢”,說明趙大公子對祁同偉還是非常瞭解的,雖然他搞政治依附,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賣命上位副省長,但是祁同偉並不是他們的一條“狗”!

驢這種動物,大家都知道,性格非常倔,打著不走,牽著倒退,只要認準的事情,是“不撞南牆不回頭”的,祁同偉就是這樣的人,他憋著一口氣,努力拼搏,為的就是最終不做別人的棋子!

如果他聽從侯亮平的勸,束手就擒,那麼他要做的就是出來指證趙立春和高育良,作為交換,他可以保住一條命,就像劇中的趙處長一樣,判個無期徒刑,只是這樣就有違他的本意,奮鬥了一輩子,最終還是淪為別人交換的棋子,他不禁感到可悲!

此外,高育良有恩於他,把他當人看,能夠對他推心置腹,是他心中尊敬的恩師,他的自殺,也含有保護高育良的成分在內!

人生不能太過於強求,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有時費盡心機一輩子,最後落得還不是一場空!


打虎拍蠅


祁同偉是電視劇及小說中的主要人物,源自《人民的名義》,儘管故事及人物也許是參照現實生活中的案例描寫,但也存在令人匪夷所思的問題。如:祁同偉能夠混到漢東省公安廳廳長的職務,首先是建立在緝毒英雄的基礎上,加上家庭勢力的維持,還有“預備幹部培養大學”的學生身份,以及這所預幹大學老師成功轉型政壇等等機緣巧合。
影視劇中的祁同偉是因為妻子的背景關係,才能促成婚姻事實。假設祁同偉沒有岳父的鼎力相助,想必也不會年紀輕輕就將踏入副省級。

電視劇中描述的祁同偉學弟都是幹部,其中的兩個對手分別是:正處級升副廳的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長,前任反貪局長。可以得出的結論是,背景只是促成祁同偉高升的原因之一,因為現任反貪局長也是有背景實力雄厚的岳父,而且調往漢東省之前的職務是處長級別。

因此可以判斷出祁同偉是具有超強工作能力的,也可能是善於人際關係的調節。

就此分析祁同偉以公安廳長身份違法犯罪事實,具有死刑特徵。但是鑑於有功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有可能被判處無形徒刑。

從影視劇裡可以分析一個情況,祁同偉並不怕死。只是無奈於所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儘管上錯了賊船,可是其心被迫。

而且家庭的不和睦,使之頭腦走向偏激。其次,致死也沒有說出他的同夥,可見其氣概。

然而他犯下的罪都是出於團體目的,涉嫌透露機密、強行干涉地方、越權、授意或暗示殺人、拉幫結派、貪汙腐化等等罪狀。

其外,很大程度上都是在上司的指示下行動,說白了就是一顆槍子,結局正是如此,畏罪自殺,以一顆子彈了結自己!


民間查訪專員


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祁同偉是一個典型的反派人物,他的人生既輝煌又悲哀,讓人惜噓!本來在政壇之上平步青雲,因為一念之差走向不歸路。自殺是無奈的選擇,或者說別無選擇。如果他不自殺被逮捕,將會面臨什麼,這個得先看看他都作了什麼:



人家說性格決定命運,祁同偉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輯毒警察訊速成長為省公安廳廳長,和他的努力是分不開的:都知道輯毒工作很危險,他的心裡很明白,只有把工作做好,出類拔萃才有機會往上升。這是他第一個目的,所以,遇到有困難,有危險的工作,他總是衝在前面,堅持不懈!

他的婚姻幫了他大忙!他和妻子的結合說是緣分,其實是他看到了和妻子結婚對仕途有幫助。他的岳父是位高權重的地方高管,背靠大樹好乘涼。;他眼光獨特,會拍馬屁,一切對他有用的機會都不會放過。省委書記沙瑞金去看望退休老幹部陳岩石,被祁同偉知道了,就主動跑去陳岩石家幫老人幹活弄花盆。其實是沙書記在,他是有目的的。

祁同偉很聰明,工作出色,又是‘預備幹部培養大學’的學生,自己岳父又是高官,很快就成了省公安廳廳長。不過貪婪害死了他,他的心裡不僅僅是想做公安廳長那麼簡單,為了達到目的,他已經走出了另外一步,是不歸路!他為了達到目的,經常利用自己是公安廳長,干涉地方正常工作。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身邊的人提醒過他,反貪,檢察也知道,第一是想給祁同偉一個改過自新,懸崖勒馬的機會,一個是因為他的岳父。常在河邊走,那有不溼鞋,祁同偉一旦上了賊船,就身不由己!他身後一一個無形的大手在推他……私慾害死人,為了掩蓋罪證,他越權指揮,甚至暗示殺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了混早晚都要還的,罪惡必須懲治,正義必然伸張。祁同偉回不了頭,越權,貪汙,……他知道自己會有什麼結果,涉嫌透露機密,貪汙受賄這些,夠判他無期徒刑也不為過!狗急跳牆,祁同偉不甘心,所有的努力付之東流。就有了偏激的想法,飲彈自殺。

祁同偉不過是一枚棋子,任人擺佈,給別人做了炮灰,有人在下一盤大棋,這個到續集才會知道……
祁同偉輝煌時是輯毒英雄,是廳長,落魄是做了階下囚,還丟了性命,遺憾,話說回來,這都是自己選的,不做死就不會死!如果活者,無期徒刑對他來說就是煎熬,難言之隱,一死了之。


謝謝,歡迎大家評論!


水到渠成183


指使殺手謀殺山水莊園一個知道他們秘密的員工,叫啥名字忘了,還有丁義珍、陳海(未遂)、侯亮平(犯罪中止),涉嫌故意殺人罪。收受鉅額賄賂,貪汙公款,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違反規定私藏、使用槍支彈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利用職務之便,提拔陳清泉親戚,自己親戚犯罪時,干擾下級公安機關辦案,涉嫌濫用職權罪。丁義珍案發時,為丁義珍通風報信,導致丁義珍潛逃,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他涉嫌的犯罪太多太多,肯定難逃一死


打工是不可能打功的


1、故意殺人罪(教唆犯);

2、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3、強姦罪(幫助犯);

4、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5、濫用職權罪;

6、受賄罪;

基本就是死刑,而且會有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