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船山區紀委監委對全區各單位的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進行監督檢查。經督查發現:個別黨員幹部工作中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遂寧市天泰實業公司工作人員劉暢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17年,劉暢先後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7000元。2018年6月,劉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船山區住建局招標辦原主任李佔民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5年春節,李佔民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00元。2018年6月,李佔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船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陳彥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5年10月,陳彥假借出差辦案為由,使用單位公務用車去綿陽辦理其私人事務,並在單位報銷出差補助300元。此外陳彥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5月,陳彥受到記大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提醒
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抓緊、抓細、抓實,長抓常管、真抓嚴管、嚴抓嚴管,堅決糾正管轄範圍內的“四風”問題。
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第一時間核查處置,嚴肅執紀問責,強化通報曝光,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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